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辆段新增DF11机车车轴实物试块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3-30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江苏省・交通运输 原材料 建材装饰 电力电子 政府采购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东机辆段新增DF11机车车轴实物试块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2026-SH-WZ-STNJDJLD-2026-0029-1)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南京东机辆段新增DF11机车车轴实物试块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上局-南京东机辆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DF11机车车轴实物试块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名称:南京东机辆段新增DF11机车车轴实物试块采购
2.2 项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100号
2.3 项目内容:为满足新启用的库区DF11机车小修作业探伤生产工艺,需采购DF11车轴实物试块(含支架)1根。
2.4 2026年3月20日和3月25日两次招标公告发布后有效响应单位只有两家,根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条款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若有效响应单位符合要求的不足二个时,则改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分公司投标需获得总公司授权),并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
3.1.2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未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供应商未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未处于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采购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3.1.3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供应商须提供铁路机车车轴试块销售合同记录证明;
3.1.4 供应商未被国家、原铁道部、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国家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所供应的产品或同类产品不在国家、国铁集团通报整改期限内;其产品不在国铁集团暂停或停止合作关系期内;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弄虚作假的内容;
3.1.8 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1.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3.1.10 违规聘用铁路退休、辞退人员担任顾问、掮客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铁路产品招投标,对违反相关约定的企业按合同进行追责。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3月30日 11:00至 2026年4月3日 11: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6年4月8日 10:30,地点为 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下曹村100号南京东机辆段职工服务中心2楼招投标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局-南京东机辆段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曹工

电 话: 025-85831719

传 真: /

电子邮件:NJDJLDZBZB@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 其他

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按流程进行并获取谈判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国铁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右上部“平台规则”的“会员服务和收费规则”或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
2.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招谈采购活动的(弃标函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和弃标原因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NJDJLDZBZB@163.com邮箱)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24〕133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考核扣分。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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