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青县本塔乡擦岗卡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1标段(包))补充文件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担保、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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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款形式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人民币元)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如有) | 18371500元(人民币元)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6-03-26 18:42:06 |
| 招标文件生成时间 | 2026-03-26 18:42:06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补遗书001号 招标编号: S1407003401015936001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就《巴青县本塔乡擦岗卡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SS1407003401015936001(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第00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如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巴青县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清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巴青县本塔乡擦岗卡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称“招标文件”)发布001号补遗书,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将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本补遗书与发布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的“巴青县本塔乡擦岗卡村和美乡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 1、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条款,本项目拟派本项目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为保持招标文件前后一致,内容变更为:拟派项目配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只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扩充说明、解释,其他内容不变,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因此原定“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10时30分。”不变。 3、如果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依照本补遗书的内容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清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696040980 2026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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