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改革试点工程第一批次施工监理项目 (SQNL-JGYYTH-JL1标段)招标公告
宿迁市农村公路 “建管养”一体化改革 试点 工程第一批次施工监理项目 (SQNL-JGYYTH-JL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宿迁市农村公路 “建管养”一体化改革试点工程第一批次 已 由 相关部门 以 宿区发改批【 2025】32号、宿区发改批【2025】33号、宿区发改批【2025】72号、宿骆行审【2025】13号、泗发改投【2025】280号、泗发改投【2025】320号 批准建设 ,初步设计已由 相关部门 以 宿区发改批 [2025]41号、宿区发改批[2025]42号、宿区发改批[2025]114号等文件 批准,项目业主为 宿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补助资金和市、县(区)级配套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 , 招标人为 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涉及宿城区中陈线、宿城区洋曹线、宿城区洋陈线、湖滨新区宿黄线、泗阳县刘三线和泗阳县宿众线 6条道路。
宿城区中陈线项目东起现状中陈线与成子湖大道交叉口,止于与洋陈线交叉口,道路全长约 18.289km,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宿城区洋曹线起于屠北河桥北侧边缘处,止于与文磊路交叉处,道路全长约 5.217km,全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
宿城区洋陈线北起红庙大桥北侧桥头,沿洋陈线老路向南与陈埠线交叉口继续向南,途经龙潭村、陈中村后继续向南,与中陈线交叉口后穿越镇区,继续向南与陈归线交叉,终点止于泗洪交界金陈桥,道路全长约 11.228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
湖滨新区宿黄线全长 6公里,包括2.76公里老路养护段(新农居委会西侧至要武村)及3.24 公里大中修改造段(新农居委会西侧至运河人家),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
泗阳县刘三线道路全长约 7km,道路等级为二级标准公路。
泗阳县宿众线包括约 7.82km的道路大中修改造和3.2km道路局部修补养护,道路等级为二级标准公路 。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拟分为 1 个标段,即 SQNL-JGYYTH-JL1标段 , 招标范围如下: 宿城区中陈线、宿城区洋曹线、宿城区洋陈线、湖滨新区宿黄线、泗阳县刘三线和泗阳县宿众线 施工图范围内 的路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安全、环保监理以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
标段工程建安费约 1.5588亿元。
本工程设置一级机构,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2 .3 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监理 7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个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 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 , 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 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 ( 以系统备案的交 /竣工验 收时间为准 )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6000 万 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注册为公路工程专业 ), 2021年1月1日 ( 以系统备案的交 /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以来,在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6000万 元 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无在岗承诺书”)。在岗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期间的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含 1/2 )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上述 “任职时间”、“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 ”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时间和开工至交 / 竣工时间为准,以此判断任职时间是否超过合同工期 1/2 ,若 “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 ”未显示“任职时间”或“合同工期”,投标人可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 4)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 3 项要求
a. 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注: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确定,投标文件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b. 在 “信用中国”网站( http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 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为投标截止之日前最近 1个月(2月或3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 4投标 人与本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单位、 检测 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与其对应标段的投标。
3 . 5 未在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 6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24〕6号)中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如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其他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复印件或者上述截图复印件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3. 7 总监理工程师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 1.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 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1) 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 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3.8本项目 技术建议书 采用暗标评审, 暗标要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技术建议书 内容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徽标、人员名称等,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 技术建议书 应满足上述暗标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 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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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 招 标 人:宿迁市高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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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金桥商务大厦 |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千百美商务广场 1号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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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223800 |
邮政编码: 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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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葛海芳 |
联 系 人: 周鑫、葛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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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点击查看0527- 84355595 |
电 话: 180660577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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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jstysq@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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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宿迁市交通运输局 行业监督电话: 0527-84355162 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路 13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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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8.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之日 10 天前提交,提交的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8.3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4本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递交及解密地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8.5本次招标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和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具体程序如下:
(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资格条件。
( 2)投标人应进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操作。
( 3)投标人经CA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后,进行预约、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如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险等形式,则无需获取保证金子账号)。
( 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 5)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6)招标文件获取结果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询确认。
( 7)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3月21日09:00至2026年3月29日18:00。
(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 4 月 14日9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开标二室B厅(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便民方舟2号楼11楼)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异议投诉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监督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202 6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