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产权交易所]海口经济学院分布式光伏项目11项资产整体打包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3-17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海南省・办公文教 能源化工 交通运输 机械设备 智能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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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 海口经济学院分布式光伏项目 11项资产整体打包转让

项目编号

QY202603HN1041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挂牌终止

挂牌起

始日期

2026 311

挂牌截止日期

2026 324

标的简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挂牌价格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1

海口经济学院分布式光伏项目 11项资产整体打包转让

一批

1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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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根据评估报告披露,该标的位于海口经济学院内,项目主要资产为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以及配套发电设施设备等,光伏组件安装于校区楼房屋顶,装机容量约 600kW。项目于 20144月并网发电,至评估基准日正常使用,维护保养状况一般。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现状为准。

特别告知

1 、项目情况

1)标的项目由转让方与点击查看海口经济学院合作开发,海口经济学院提供楼房屋顶作为建设场地,转让方实施项目建设,以满足学院节能的需求,项目发电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标的项目是 2012年在点击查看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完成备案的“金太阳”示范项目,于 2013年建成投运,根据《金太阳示范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金太阳示范项目运行期不少于 20年。

3)受让方应确保转让标的所备案的金太阳示范项目存续至 2037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无法存续而给转让方自身财产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政府补贴追回、违约金、差旅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案件受理费等),转让方有权就自身遭受的损失向受让方全额追偿。

4)标的项目已向国家财政申领过金太阳示范项目补贴,受让方不得再次申领补贴,且不得要求转让方交出剩余运营期限的补贴。

5)标的项目建设场地产权不属于转让方,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可与海口经济学院沟通签订相关合作协议。

2 挂牌价格包含增值税。

3 、标的按现状整体打包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

4 点击查看 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标的资产,一旦报名即视为已查看并对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现状已确认。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实际数量及质量随着存放条件及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变化而变化,交易过程中实际资产数量、标的质量、使用现状、实物与资产清单个别误差等变化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款。转让方及海南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质量不作任何保证, 交付过程中受让方不得对转让方提出整改消缺的要求

 

 

评估情况

评估价格

和挂牌价格一致。

评估基准日

2025 1231

评估机构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海南天能电力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转让方决

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标的资产从评估基准日到资产交割日的过渡期内,项目由转让方负责继续运营。过渡期内形成的全部损益(含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费收入)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受让方不承担该部分责任。交割完成后形成的全部损益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2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执行。

标的交割

1 、受让方应在付清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 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及相关资产的交接。

2 、受让方接收设备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 、项目竞买保证金 50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交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截止时间为 2026324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点击查看

2 、成交后,受让方应到我所现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 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3 、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 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交纳。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竞价规则

1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 ,价高者得。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方,则由该意向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 、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 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 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 、成交后,受让方携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 、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同时登录多台设备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现场展示

1 、时间:公告期内

2 、地点: 海口市

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63241700

报名手续

点击查看 意向受让方须在 2026324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 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 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 、《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 、《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 点击查看《产权交易合同》首页签署“已知悉”;

6 、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或按手印;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签字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其个人印章)或自然人签字。

保证金处置方式

1 、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 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 、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 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竞价安排

标的名称

竞价开始时间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加价幅度

延时竞价周期

海口经济学院分布式光伏项目 11项资产整体打包转让

2026 3119:00

2026 3259:30

2000

120

交易服务费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及受让方分别承担。

附件下载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咨询电话

标的(报名)咨询:点击查看交易一部黄女士 0898-66558034 孙女士   0898-66558019

技术支持:刘先生 0898-66558002

单位地址

1 、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61号华夏银行大厦 18

2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 18号窗口

3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 A3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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