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呼南列检综合楼西侧道路硬化工程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一次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呼南列检
综合楼西侧道路硬化工程项目零小工程
竞争性谈判第一次公告
(编号 : JCL-LXGC-2026-03-01 )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辆段现就集宁车辆段呼南列检综合楼西侧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项目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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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 |
序号 |
采购项目 |
规格型号或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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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包 |
1 |
呼南列检综合楼西侧道路硬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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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1 |
三、主要事项
1. 交货日期要求:详见合同约定。
2.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评审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通过二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成实施单位。
4. 其他要求
( 1 )所有竞争性谈判采购报名单位必须主动签到。每包报价时,报名单位迟到的视为主动放弃报价,已签到但在该包报价时不在场且联系无果后,同样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 2 )所有报名单位必须按照公告要求制作竞争性谈判报价文件,一正一副两本,打印胶装装订成册。报价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报价文件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报价文件内不得出现活页、空白、残页纸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 3 )报价必须同时注明:本次报价项目的不含税总价、税率、含税总价(以人民币报价)。
( 4 )在任何时候发现报名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集宁车辆段有权依法追究报名人的责任,并取消过错方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报价资格和结果。
四、工程概况、工程内容、数量
1. 项目名称: 呼南列检综合楼西侧道路硬化工程。
2. 项目地点: 呼和浩特市。
3. 工程内容和数量:
3.1 混凝土面层,机械拆除,厚度 200mm ,共计 365.4 ㎡。
3.2 拆除砂石碎砖矿渣类面层或基层,厚度 100mm ,共计 396.7 ㎡。
3.3 混凝土面层,机械拆除,厚度 200mm ,共计 194 ㎡。
3.4 拆除砂石碎砖矿渣类面层或基层,厚度 100mm ,共计 194 ㎡。
3.5 人工拆除,预制砌块,共计 10.3 ㎡。
3.6 拆除砂石碎砖矿渣类面层或基层,厚度 100mm ,共计 10.3 ㎡。
3.7 汽车运建筑垃圾,运距 15km ,共计 172.598m ³。
3.8 现浇混凝土路面、站台面,厚度 200mm ,共计 365.4 ㎡。
3.9 购置 C30 商品混凝土,共计 74.542m ³。
3.10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机械拌和,厚度 100mm ,共计 396.7 ㎡。
3.11 路面拉杆及传力杆,拉杆采用φ 14mm 、长度 70cm 的螺纹钢筋,对应对拉杆中部 100mm 范围内进行防锈处理,传力杆采用φ 28mm ,长度 40cm 的圆钢筋,其长度的一半以上涂沥青,共计 0.484t 。
3.12 路面钢筋,φ 12mm ,共计 0.118t 。
3.13 伸缩缝,沥青木丝板塞缝,共计 0.28 ㎡。
3.14 路牙(缘石)混凝土预制块,预制,共计 2.09m ³。
3.15 购置商品混凝土, C25 ,共计 2.132m ³。
3.16 路牙(缘石)混凝土预制块,安装,共计 3.13m ³。
3.17 现浇混凝土路面、站台面,厚度 200mm ,共计 194 ㎡。
3.18. 购置商品混凝土, C30 ,共计 39.576m ³。
3.19. 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机械拌和,厚度 100mm 。
3.20 砂砾垫层,厚度 100mm ,共计 10.3 ㎡。
3.21 连锁砌块铺设,厚度 60mm ,共计 10.3 ㎡。
3.22 总工期 20 天。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 100% 竣工按部颁验收标准。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清理、弃置建筑垃圾。施工现场保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五、工程预算
1. 本工程项目最高限价 76833.94 元(不含增值税)。
六、申请单位资质要求
1. 申请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税务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申请单位需提供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参与谈判人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不提供)。
3. 申请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 申请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5. 申请单位需提供近三年( 2022 年度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 申请单位需提供近三年( 2023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 3 项道路铺设、维修业绩,合同复印件纳入议价申请书内。
7.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在递交议价文件之日止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情况,提供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截止 2026 年 3 月 16 日)
8. 申请单位及法人不得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截止 2026 年 3 月 16 日)
9. 申请单位不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需提供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截止 2026 年 3 月 16 日)
10. 申请单位不得为联合体。
11. 成交单位竣工后需提供竣工结算书电子版、纸质版、软件版,并经发包方聘请的竣工结算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查,最终施工费用以竣工结算报告内金额为准,作为施工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依据。
12. 申请单位报价时须提供工作量清单及单价。
13. 该工程项目竣工完成、验收合格且收到议价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日后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费用的 95% (剩余 5% 留作为质量保证金)。
14. 成交单位完成施工,申请竣工验收前,需提供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各 1 套,装订、折叠成册,归入档案盒交予发包方。
七、时间、地点安排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3 月 20 日 9 时
竞争性谈判会议开始时间: 2026 年 3 月 20 日上午 9 时 30 分
评审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团结路 89 号 集宁车辆段
技术咨询联系方式:王 工 0474-2242964
文件递交联系电话:王 工 0474-2242384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 9 时前将竞价文件递交至集宁车辆段材料科 204 办公室(报名成功),并填 “ 递交申请文件登记表 ”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集宁车辆段
2026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