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服务基地项目汽车服务基地项目改造(含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3-16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湖北省・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园林景观 弱电安防 智能通讯

汽车服务基地 (项目名称) 汽车服务基地项目改造(含消防)工程施工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E3207011837000271001001JS320772 (标段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汽车服务基地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连高审批备〔 2025〕33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拓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连云港拓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代建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汽车服务基地项目改造(含消防)工程施工 标段 名称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 施工 招标事宜。

2.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标段名称: 汽车服务基地项目改造(含消防)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 连云港天福莱厂区(海州区郁州南路 8号 )

2.3 建设内容: 汽车服务基地项目改造(含消防)工程施工 包括但不限于 (原连云港天福莱厂区)中办公楼、 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5号厂房、6号厂房、7号厂房、食堂、宿舍等单体工程进行消防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规范,等级为合格。

2 . 5 工程规模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汽车服务基地项目改造(含消防)工程施工 ,消防改造面积地上约为 15392.87 ;地下约为514.86 ? 。

2 . 6 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1222.744548 万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汽车服务基地项目改造(含消防)工程施工 ,本项目主要包含办公楼、 1号厂房、2号厂房、3号厂房、4号厂房、5号厂房、6号厂房、7号厂房、食堂、宿舍等单体工程进行消防改造,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土建拆除、钢结构拆除、绿化拆除或移栽、室外广场道路破除与恢复、零星拆除等)、土建工程(屋面保温及保护层、钢结构工程、新建墙体、板洞封堵、墙洞封堵、墙体抹灰、内外墙涂料、植筋、新建水箱间及高位水箱基础、新建一体化泵站基础、门窗改造、楼地面改造、栏杆改造等)、装修改造工程(办公楼室内装修改造、消控室装修及其他装修改造工程等)、消防改造工程(消防水系统、消防电系统、钢结构防火涂料、防火封堵、消防报警系统、消防主控室、新建一体化消防泵站等)、室外划线、消防标识、室外综合管网等。 保证实现消防联动报警功能,满足消防验收规范和厂区全部使用功能。 达到满足消防验收(满足发包人取得项目不动产证)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要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8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2)投标人办理行政主管部门渣土手续等,本项目垃圾处理费(渣土费)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并含入报价中,不单列。

2 . 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小 ?中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 . 9 工期 18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3 . 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注 :除以上描述的竣工验收证明外,其他所有的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完工验收等均不认可)。

3.3 .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 可选 条件:

3.4 .1 企业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 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8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

(1)类似业绩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分类标准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执行)。

2)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内容以施工合同为准。

3)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项目负责人、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或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确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4) 注: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 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 .2自 / / / 日以来(近 2年内),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 .3自 / / / 日以来(近 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 4 / / / 日以来(近 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 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5年12月-2026年02月连续 三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如有)、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 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5]182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7)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8)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5.1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2 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投标所用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3 投标报价评审:经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100分。

5.3.1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 40家(含)以下时 ,对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 ,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时 ,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 本项目招标 K2取值为:92%。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 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5.3.2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 超过 40家时 ,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 超过 40家时 ,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 A(报价平均值A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 2 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1 )方法一:评标基准价 =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B,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 本项目招标 K2取值为:92%。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03 16 日至 2026 03 23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03 27 09 00 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 . 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 递交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 .1本次 招标 公告同时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 .2本次 招标 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 0 .1招标主体

人: 连云港拓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香海湖路 22号昊海大厦814室

人: 龚工

话: 0518-80238768

真: /

编: 222000

子邮 箱: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6 东盛阳光大厦B座2906

人: 闫芬

话: 0518-81591927

项目负责人 李凤奎

真: /

编: 222000

邮箱: 410135712@qq.com

10 . 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18-85858502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异议书接收联系人:闫工 0518-81591927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

特别提醒: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 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 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 CA锁(连云港办理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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