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市中区冷链物流园区项目(嘉州综合智慧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能源中心的招标文件
乐山市市中区冷链物流园区项目(嘉州综合智慧物流园区)物流中心、能源中心的招标文件
发布时间: 2026-03-13 15:02:02 来源: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乐山市市中区冷链物流园区项目(嘉州综合智慧物流园区)
物流中心、能源中心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文件 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保证乐山市市中区冷链物流园区项目(嘉州综合智慧物流园区)
物流中心、能源中心(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标段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补遗:
1、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中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监理和跟审单位认可的工程量报告 ” 修改为: “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和跟审单位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和跟审单位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和跟审单位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和跟审单位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和跟审单位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和跟审单位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和跟审单位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 。
2、将修改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重新上传,以最新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将招标公告及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6年
03 月11日 ” 修改为 “ 2026年 03月18日 ” 。
4、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乐山兴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
乐山市市中区冷链物流园区项目(嘉州综合智慧物流园区)
物流中心、能源中心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文件 02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保证乐山市市中区冷链物流园区项目(嘉州综合智慧物流园区)
物流中心、能源中心(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标段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以下补遗:
1、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中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 “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监理和跟审单位认可的工程量报告 ” 修改为: “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和跟审单位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和跟审单位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和跟审单位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和跟审单位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和跟审单位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和跟审单位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和跟审单位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 。
2、将修改后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重新上传,以最新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3、将招标公告及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6年
03 月11日 ” 修改为 “ 2026年 03月18日 ” 。
4、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乐山兴嘉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