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工程高邮市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高邮市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
高邮市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GYFFJSZ202512000100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邮市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高邮市数据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邮数据投资发【 2025】 14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高邮市交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 ,项目建设采用: ? 自建 □ 代建 □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高邮市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工程 (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高邮市食品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二期工程
2.2 建设地点: 高邮市龙虬镇
2.3 工程类型: 房建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4幢标准化厂房及 2个传达室和消控室,总建筑面积 56781平方的监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概算批复中建安费 *0.8%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投资控制;( 2)工期控制;( 3)质量控制;( 4)信息管理;( 5)合同管理;( 6)安全管理;( 7)组织协调;( 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 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施工工期 365日历天),本工程计划开工时间以委托人开工令为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 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 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 2014) 8号、扬建工( 2011) 36号文件规定要求。
3.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 3.4.1 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投标人自 2023年 1月 1日以来( 业绩认定时间 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 10000 万 元及以上厂房类建筑工程监理。
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 2、合同; 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或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时间为准。 单项合同 建安造价 10000 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合同金额, 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备注: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建安造价,则投标人投标时需另外提供建安造价证明,相关证明须提供加盖该业绩项目建设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3.4.2其他:
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2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测量工程、岩土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相关或相近专业】。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即可,无需提供学历证明;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学历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2 人
3、 投标人为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缴纳近 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 (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5年 12月至 2026年 2月中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及审查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
4、 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 2018) 23 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1)评标中的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中标人确定的惩戒,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 。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总分 100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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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分) |
投标报价: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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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 方法四 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A× K, K值在 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由 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100%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 =A× Q1+B× 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10%, 15%, 20%, 25%, 30%; Q1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 计算算术平均值 A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 <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 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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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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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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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偏差率 =(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1 分,每高 1%扣 0.2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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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1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3 月 2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 其他要求
1 、 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 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 4009980000。
2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高邮市交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高邮市秦邮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高邮市盐河嘉境 9号楼 2楼
联系人: 温栋春 联系人:徐 工
电话: 15852853921 电话: 18118213393
传真: 项目负责人: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3772261184@qq.com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高邮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 0514-80351070
10.3 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 2016】 4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 18796660290 ;通讯地址:高邮市盐河嘉境 9号楼 2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投标人 )”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