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排涝通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标)监理
淮北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 —排涝通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标)监理
招标公告 (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淮北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 —排涝通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标)监理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淮北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 -排涝通道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许可[2024]85号 ;
1.4 招标人: 淮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1.5 项目业主: 淮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1.6 资金来源: 国债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 落实 ;
1.9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淮北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 —排涝通道综合治理工程(二标)监理 ;
2.2 招标项目编号: HBGC2 6022 ;
2.3 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HBGC2 6022 ;
2.5 建设地点: 淮北市 ;
2.6 建设规模: 淮北市城市排水防涝提升 —排涝通道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城市内河及排涝干沟整治工程:对开渠路边沟(安民路沟-龙支河)、杨河路沟(青年东路-北外环)等进行整治改造,整治河道总长度约为4.3km;城市内河及排涝干沟清淤疏浚工程:对方安路沟、宁王沟等明渠、暗涵清淤疏浚,清淤河道总长度约为9.6km。排水管网检测修复改造工程;对城区市政排水管网、暗涵进行检测修复改造,对排查的混接点进行整治,总长共计约50公里。城市积水路段等城市易涝积水点治理工程;对开渠路(铁路至安民路)段、龙昌路(人民路-古城东路段)等城区易涝积水点进行综合整治。河湖联动闸建设工程:新建4座河湖联动闸,分别为东湖与岱河连通涵闸、跃进河与中湖连通涵闸、西流河与中湖连通涵闸、相湖与老濉河连通涵闸。总投资约13000万元, 监理费约 160 万元。
2. 7 监理服务期限: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保修期满回访合格止 ( 包含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其中,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建设周期暂定 600 个日历天,本招标文件所述计划施工工期仅供投标人参考,具体同实际施工工期 ;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 招标人 批准。 招标人 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调整或延长。这些工期的调整或延长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 招标人 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 投标人 在报价时应作考虑。
2. 8 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工程主要范围为上述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2. 9 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
2.1 0 质量标准: 合格 ;
2.1 1 合同估算价: 工程监理费约 160 万元 ;
2.1 2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监理 甲 级 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 5000 万元 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 ;(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如提供资料无法体现 项目规模 ,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加盖印章的证明材料) 。
3.1.3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须 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 。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含子公司)需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否则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 1 )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2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3 )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4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5 )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6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 7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7 本 招标项目 / 标 段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 其他要求: (一)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的完整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二)办公设备及检测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 。
3.3 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 6 年 3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至 202 6 年 4 月 1 日 9 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
( 1 )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
(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年 4 月 1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淮北市公共资源 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 6 年 4 月 1 日 9 时 00 分 。
8.2 开标地点: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淮北市人民路 197 号市招商大厦 2 楼 开标二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栏参与开标会议。
9.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在线投诉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11.1 和 11.2 。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淮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 淮北市长山北路 16 号
邮 编: 235000
联 系 人: 王然
电 话: 0561-3060287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淮北市淮海路金鹰商厦 A 座 1001-1003
邮 编: 235000
联 系 人: 冯萍、郑永丽
电 话: 13385618689 、 13696610818
11.3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淮北市人民路 199 号招商大厦 7 楼
电 话: 0561-3198613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其他事项:
12.2.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 0512-58188516 。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 (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12.2.2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 CA 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12.2.3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4 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1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 要求 。
注:支持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