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交通运输局G343濉溪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项目时间 2026-03-06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安徽省・交通运输 电力电子 智能通讯 工程建筑 建材装饰

濉溪县交通运输局 G343 濉溪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电子招投标、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项目 G343 濉溪段改建工程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濉溪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可行性研究 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F2026025-1

2.2 标段编号: F2026025-1

2.3 招标类别:工程服务

2.4 招标 项目名称: 濉溪县交通运输局 G343 濉溪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编制项目

2.5 项目地点:安徽省 淮北 濉溪县

2.6 建设单位: 濉溪县交通运输局

2.7 项目概况: 项目 具体涉及四铺镇、百善镇、铁佛镇(起点为濉溪县与宿州市界,终于濉溪县与亳州市界 G343永城段一级公路) 路线全长 44.3公里, 其中涉铁部分约 1.32公里, 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工程总投资约 26.32亿元

2.8 本项目 工可及 初步 设计总 预算   800 万元

2.9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及相关专题报告的编制、报审、报批工作、勘察 初勘 、测量 初测 、初步设计及相关配合工作等,具体内容 包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检测等)及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相关文件规定应完成的相关专题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地预审、气象专题报告、交通组织、既有项目相关设施检测评估、环评、水保、防洪、通航论证、规划选址、节能、地灾、压矿、文物、涉路涉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专题等支撑性文件)。

含以上各项工作研究、报告编制和报送、催审催批直至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并承担审查会务工作及其全过程费用。

勘察设计内容包含全线既有公路调查检测与评价、地质勘察、改扩建工程路线总体、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隧道、连接线、环境保护与景观(含中央分隔带、边坡、互通等处)的初步设计。全线交通工程与机电既有设施(含收费,收费广场预埋及收费土建基础,监控和通信及相关管道的预留、预埋,供配电、照明等)运营模式和使用情况及实际需求的调查及其改扩建的初步设计。全线公路既有房建工程调查评估,新建与改造房建工程的选址、规划和初步设计。涉路、涉铁、通航、防洪、防撞、用电、绿色低碳设计、 BIM 设计等必要的专项设计;桥梁及隧道安全风险评估、设计概算编制、筑路材料调查、初步设计图纸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2.10 服务期限: 服务期 9 个月,具体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安徽省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开工另有要求时,服务期将按要求予以调整,并符合发包人要求的设计进度计划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 1 )、 2 )( 3 要求):

1 )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 )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和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此条指具备( 2 )设计资质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提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3   项目 负责人 资格要求: 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他能证明职称专业是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3.5   投标人 信誉要求

1 )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7 )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条件:

1 联合体各单位合计不得超过 3

2 联合体各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单位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 其他 联合体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等级按照较低的单位确定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 2 6 3 6 11 30 至开标时间。

5.2 获取方式:

1 )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 )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 5.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

4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13:00-17:00 ,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项目咨询请拨打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5.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 0 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本公告附件《评标办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6.2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 6 3 31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4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 2 6 3 31 9 00 分。

开标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室)。

备注:本项目无需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电子数据资料或其他纸质版材料,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6.5 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 ,或者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电子交易系统 将予以拒收。

6.6 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 )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2 )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6.7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 0 0000.00 元)。

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评价等级( 公路 设计企业)近三年 (在 2024 年、 2023 年和 2022 年连续三年) 均为 AA 及以上 的企业(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单位满足即可),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免缴保证金需提供的证明材料需要在文件及保证金描述处明确,提供信用评价截图和《投标保证金免缴承诺函》

6.8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人: 濉溪县交通运输局  

    址:淮北市濉溪县岱河路 2

人:郁工

    话: 0561-6080079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 888

人: 杨文杰、李翔宇、龚恒

    话: 13033001037 19850703688 18217717520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0512-58188516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0512-58188516

8.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十一楼

    话: 0561-6079930

9. 重要说明  

9.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 ”“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 ”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新点技术热线 0512-58188516 )。

9.2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400-880-4959

9.3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 保证金账户

10.1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10.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 0 万元

10.3 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   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3.4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 )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开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账户: 225008711141000002016024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 )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 )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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