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
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P-SZGC2026006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宿州市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智能装备产业园项目(项目代码:
2507-341367-04-01-664132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徽云居智能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安徽云居智能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其他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规划设计、设计、施工、采购等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宿州高新区,北至引水河、南至竹邑路、东至鹤山路、西至屏山西路
。
2.2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
80000万元,
该项目占地约
159亩,
总建筑面积约
9.6万平方米,其中每个单体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
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单层厂房、多层厂房、宿舍、食堂、办公研发用房、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给排水、电气、消防、环保、安全等公用工程,打造集充电桩、光伏、储能等为一体的智慧园区项目
。
2.3计划工期:
(
1)计划工期:5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9
0个日历日内完成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审查工作)
。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
包
括但不限
工程前期地质勘察
(初勘、祥勘、施工勘探)
、测量(初测、定测)、地形测绘、现场调查、方案设计与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规划设计(需通过规委会审议并公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节能报告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如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批、专家论证、施工图设计
、
设计概算
、
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含消防专项审查)、图纸变更设计(如有)
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EPC总承包
)
直至竣工验收(含消防验收、规划核实
等
专项验收
、竣工备案等
)、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及项目范围水土保持过程检测及验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
协助招标人办理房产证及相关
各类
证件等事宜,具体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
勘察设计:
整个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勘察服务及测量工作(包括初测和定测),以及建筑、道路、绿化和所有配套设施的方案深化与优化、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规划设计(需通过规委会审议并公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节能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报批、专家论证、施工图设计、
设计概算
、
施工图审查、消防审查(含消防专项审查)、图纸变更设计(如有)及竣工图编制等。
(
2)施工: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土建和
安装、全部正式用水、正式用电、燃气(如有)、通讯(如有)、路、绿化、智能化、消防等施工及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施工阶段内的规划验线、放线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放线报告和验线报告,确保通过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审核,以及水土保持方案过程检测、白蚁防治、防雷检测、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等与工程相关事项;
(
3
)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
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3
.1)
协
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办理
工程、
市政管线
等相关工作
的报批、报建
、
接驳等相关手续
;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3
.2)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设计、施工、编制项目概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负责办理消防验收、规划核实验收、土地复核验收、人防验收测绘(如涉及)、房产实测测绘、水土保持方案验收等专项验收工作,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同时,完成竣工备案手续,包括竣工图编制、档案资料归档及住建局质量监督竣工备案等相关事项;协助招标人办理房产证及相关
各类
证件等事宜;
3
.4)
负责
本工程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
如上述内容涉及项目区外,由中标方协调解决;
3
.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
3
.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
3.7
)
施工工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的相关费用、人工费、材料费、利润、风险费、施工组织及技术措施费、其他项目费、不可
竞争
费、
税金、总承包服务费、
设备主材费、辅材费等经审批后施工图纸内的全部费用,
相关取费标准执行宿州市相关规定
。除以上费用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保险
费、工程相关的检测、检验、试验相关
费用
;
3.8
)本项目涉及新材料及新技术承包
人应自行组织试验、检测、
专家讨论会验证施工方案、技术、新材料,所需一切费用
均
包含在
合同价中
,
承包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索赔试验、检测费
和研讨会等相关费用;
3.9
)本项目相关检验、检测、试验等由发包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支付,与此有关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3.
10)供水、供电、供气、
供热
、有线、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进入单体内施工或在单体室外施工时所用水电费、材料堆放占用费、临时工具房使用费投标人须在投标报价时考虑
,一旦中标后,此部分费用
不予
增加。
3.
11)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的,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范围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承担该项费用。
3.
12)渣土外运及管理费,承包人自行考虑所需一切费用并包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支付关于此项任何费用。
3.
13)承包人应保障项目的后期正常使用,包含但不限于后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有线、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承包人自行考虑所需一切费用并包含在合同价内,发包人不支付关于此项任何费用。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
7
质量标准:
2.7.1勘察设计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
满足招标人要求。
2.7.2施工工程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
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
等级
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7.3材料设备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满足招标人要求。
2.
8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费率为
100%
。
2.
9
其
他:
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和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做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和规划方案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招标人取消或暂缓部分工程,中标人需无条件执行招标人的此类指令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
同时
具备
:
(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2)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施工资质同时具备①和②:
①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证,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期(招标公告发布前)社保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明材料。
(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同时投标人须提供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近期(招标公告发布前)社保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明材料。
(
3)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证,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期(
招标公告发布前
)社保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明材料。
(
4
)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要求: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
,
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近期(招标公告发布前)社保证明或缴费明细。(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或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至少含养老保险)。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明材料。
注:
(
1)
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
不可以
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
不可以
为同一人。施工负责人
与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不可以为
同一人。
(
2)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 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3)关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的通知 ”要求,新版的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打印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对于其他省份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使用要求,证书颁发单位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
3.1
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及义务
,
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
。
3.
4
其
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6
年
3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
用
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 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
(
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宿州市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3
月
25
日
9
时
00
分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6.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7.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
秘
〔
20
25
〕
21
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
|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行政执法科
|
0557-30305
89
|
宿州市埇上路
566号
5楼514室
|
8.
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https://ggzyjy.ahsz.gov.cn/TPFrame/customframe4bid/login_TP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https://ggzyjy.ahsz.gov.cn/TPFrame/customframe4bid/login_TP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徽云居智能科技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高新区数据产业园
联
系
人:
范工
电
话:
0557-3920566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元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埇桥区元一新天地
B1栋15层
联
系
人:
孟工
电
话:
18133295068
电
子
邮
件:
601359645@qq.com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__
宿州市埇上路
566号5楼514室
电
话:
____
0557-3030503
2026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