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城区老旧供热管网系统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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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城区老旧供热管网系统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枣强县城区老旧供热管网系统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 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枣强县中介服务中心 以 关于枣强县城区老旧供热管网系统改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枣发改审批【 2025】030号、枣审批招标核字【2025】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为县财政统筹解决,国有资金占比 0%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为县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32579.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8812.07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估算价8016.18万元),建设规模:该项目改造枣强县城区内供热站到热力站的一次供热管网,管网长度约770米,管径DN400-DN250;改造枣强县城区内132个小区内的二次供热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管线长度137589.5米;升级改造枣强县城区内96座热力站,改造2座91MW调峰热源;新建供热首站1座,改造供热首站1座;智慧供热系统升级改造,建设地点:枣强县县域内。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9055.53万元。2.3计划工期:8个月。 2.4质量标准: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的勘察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公用管道(GB2级)的设计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施工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与项目经理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施工单位委派,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5.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6.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7.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8.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三)其他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3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11.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 2026-02-28 00:00至2026-03-05 23:59(北京时间,下同) ,在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http://hsggzy.hengshui.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03-24 09:00 ,地点为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http://hsggzy.hengshui.gov.cn/)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招标采用 “双盲+远程异地分散评标”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http://hsggzy.hengshui.gov.cn/)向中创合信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朱海军 ,联系电话:15233619686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8-8220989
电子邮箱: zqzj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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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创合信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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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衡水市枣强县建设北路 146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金明街 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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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3100 |
邮编: |
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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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户晓娜 |
项目负责人: |
朱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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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8-8224710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15233619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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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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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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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zchxsj@139.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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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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