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兰新客专门源县青石咀房屋租赁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时间 2026-02-25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青海省・原材料 交通运输 建材装饰 电力电子 仪器仪表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兰新客专门源县青石咀房屋租赁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WGKZDXJW-198-02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兰新客专门源县青石咀房屋租赁项目(二次) 招标人为 兰州局集团公司 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招标项目资金 已落实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击查看 包号

包件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

含税价)

备注

包件 1

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兰新客专门源县青石咀房屋租赁项目(二次)

1

224500

投标保证金(元): 4000包件1

点击查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房产证等,营业执照经营者须与房产证土地权利人相一致。

3.2. 其他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点击查看 4 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点击查看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2 25 18 00 2026 3 2 18 00 (北京时间)前进行公开报名、获取标书。

4 .2 投标人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 2026 3 2 18 00 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标书费回执单扫描电子版发送至 ljgsfwzc @163.com 投标人报名邮箱名称应统一设置为投标公司全称 逾期发送、未发送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 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编号 、包件号 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标书费及代理费缴纳账户: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 104073832414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4. 4 投标保证金 金额: 见招标内容

项目须缴纳 投标 保证金 投标 保证金 与标书费 、代理费 必须分开交纳 ,交纳形式采用 银行 保函或银行转帐 投标 保证金 投标 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

账户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号: 93190902031000200003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东岗支行

联合行号: 30882100402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点击查看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3 19 09 00 ,地点为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和政路 40 号印务所 3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日书面 形式函告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6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6 3 19 09 00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和政路 40 号印务所 3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7 .发布公告的媒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 https://cg.95306.cn/ )上发布。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点击查看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铁路 兰州局集团 有限 公司 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址: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高铁基础设施段

联系人: 魏工

联系电话: 18294421871

招标代理机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 1400

联系人: 薛工

电话 0931-4926017

电子邮件: ljgsfwzc @163.com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监督 投诉 电话:

市电: 0931-4926168 路电: 071-26168

点击查看 9. 异议受理方式

9.1 异议受理:

仲工 电话: 0931-4928020 邮箱: ljgs291776015@163.com 点击查看

9.2 异议受理须知:

9.2.1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 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 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 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2. 2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异议提出人 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 异议函件包括 主要内容 规定的。

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 异议人 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6 2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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