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深国际物流中心码头工程4#堆场扩建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SGJMT-JL1标段)招标公告
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深国际物流中心码头工程
4# 堆场扩建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SGJMT-JL1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州港靖江港区新港作业区深国际物流中心码头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22 〕 44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兴旺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来自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江苏兴旺物流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4# 堆场扩建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为:拟建设一座10 万吨级码头,前沿布置两个 10 万吨级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 15 万吨级散货船设计),泊位长度兼顾 1 艘 10 万吨级散货船、 1 艘 7 万吨级散货船和 1 艘 1 万吨级江轮同时靠泊作业,长度为 693 米;后方陆域占地约 575 亩,主要布置道路、堆场和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及其 他 配套设施,旨在将本项目建设成国内一流的集环保、智慧、节能、绿色于一体的现代化港口。本工程年设计吞吐量1275 万吨,其中煤炭 800 万吨,石油焦 375 万吨,铁矿石 50 万吨、其他散货 50 万吨;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 1363 万吨。
本工程陆域布置在位于防洪堤内侧,东西向长约640m ,南北向长约 610m ,形状大致呈矩形。后方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堆场、供电照明、给排水、通信、土建工程和环境保护等。
工程规模:总投资规模约 228455 万元。
2.2 招标范围 及内容
本次 监理 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 SGJMT-JL1 。招标内容包括一座钢结构大棚及配套基础、占地约5 万㎡条形封闭散货堆场(宽 100m× 长约 500m ),包含轨道梁、道路及堆场铺面等,皮带机、斗轮机及机电控制等设备安装及驻场监造、 T05 转运站及 T04~T05 转运站之间通廊、内港池 T11~T13 转运站之间廊道及 T05 、 T12 转运站与 4# 大棚通廊等、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暖通工程、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监控系统及安全设施、节能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监理(含装卸设备生产监造)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3 监理服务期
共13 个月( 390 日历天),以完成委托范围内全部工作为准。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2026 年 4 月1 日~ 2027 年 4 月 30 日( 起始 时间可按 发包人投资建设时间 调整 , 需报项目属地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 终止时间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 );
缺陷责任期:2027 年 5 月1 日~ 202 9 年 4 月 30 日( 24 个月, 起始时间为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次日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 实行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参与评审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对监理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 )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登记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登记证书)
(2 ) 资质要求: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的 水运工程专业 乙 级 及以上 监理资质且具有 有效的 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3 ) 业绩要求: 近五年( 2021 年1 月 1 日以来,以交 / 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堆场或钢结构大棚〔类似堆场是指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上的港口堆场施工项目 ; 类似 钢结构大棚是指 单跨跨度100 米及以上钢结构工程(网壳或网架结构)施工项目〕项目监理 (业绩以投标报表 “ 表 5 已建工程表 ” 中的信息为准) ;
(4 )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标段的 总监理工程师 应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类别:水运工程),且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 ( 联合体投标的,拟投入本标段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员工 )
(5 ) 信誉要求: 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最近一次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信用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 级及以上 (企业类型: 监理 单位) ;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未在 “ 信用中国 ”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https://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 “ 信用交通江苏 ” 网站公布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黑名单) ;
( 6 ) 其他要求:
a 、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变更;
b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无在岗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
1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 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
2 )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 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
3 )投标人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上作为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 视为无在岗项目 :
① 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总监理工程师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② 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c 、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满足 “ 合同附件 D 现场监理人员配置要求 ” 。
d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 )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 数量不得超过2 个 ;
2 )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水运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3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 )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需在获取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5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6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 电子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 ,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 如有 )的提供方式: “ 电子交易平台 ” 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不组织 ;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不组织 。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电子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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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江苏兴旺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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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靖江市永兴路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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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孙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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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7766033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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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江苏中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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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靖江市滨江国际商务中心B 座 7 楼招标代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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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1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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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301435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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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
94028729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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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束工 |
8. 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 单信封资格后审 ,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 “ 综合评估法 ” 。
8.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2 月 14 日 11:00 至 2026 年 03 月 02 日 23:59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8.3 未在江苏省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电话: 025-52853032 )。
8.4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 “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 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 “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 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3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24 〕 6 号文,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 )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2 )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 AA 级的,按照 A 级(信用分 94.5 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 A 级的,按照 A 级(信用分不高于 90 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 B 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3 )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 A 级确定(信用分为 85 分)。
8.6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 “ 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 如何使用,请在 “ 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 登录区下方,点击 “ 系统帮助 ” 进行学习;在使用 “ 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 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
8.7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8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无需至开标现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3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 03 月 13 日 11 时 00 分。(解密 1 小时)
8.9 特别提醒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 〕 6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未在 “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 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 项目总监、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 “ 投标报表 ” 的填报。 若 “ 投标报表 ” 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 或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或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 “ 投标报表 ” 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
“ 投标报表 ”“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经历表 ” (表 4 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显示拟派本项目的 总监理工程师 在业绩项目中 任职(指担任 总监理工程师 )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的,方可认定为个人业绩。若 “ 投标报表 ”“ 拟投入本合同工程主要人员经历表 ” (表 4 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未显示任职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 或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 或 “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方可作为认定依据,否则无效。如上述截图也无法判断,则不予认定该个人业绩。
具有投资控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家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如同时参加,则有关单位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 6 年 0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