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新安江屯溪段水域生态修复与蓝藻水华风险防控二期工程EPCO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山市新安江屯溪段水域生态修复与蓝藻水华风险防控
二期
工程
EPCO项目
已由
黄山市屯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屯发改投资
【
2023】4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黄
山市新安江屯溪段水域生态修复与蓝藻水华风险防控二期工程
EPCO项目
2.2项目编号:
HJAGC2026G025
2.3建设地点:
黄山市屯溪区
2.4建设规模:
黄山市新安江屯溪段水域生态修复与蓝藻水华风险防控工程
二期工程
,
项目估算
1200.2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
对屯光翻板坝区域进行水域生境修复,约
28万平方米左右,实施范围为湖边古村落下游至湖边水利枢纽水域的剩余区域;沿岸曝气推流及蓝藻打捞等设备采购及安装
。
2.5计划工期:总建设工期210日历天,其中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图纸审查合格后18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运营维护期2年(以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2.6招标范围:
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设计: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图审、详勘及相应配套服务;
②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等管理和控制。
③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
④运营维护:运营维护期2年(以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5章内容。
2.7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
①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确保取得各项图审合格证,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单位的确认以及审查。
②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③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合格;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④运
维
要求:合格;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实现项目正常
运维
。
2.9招标控制价:
1200.23万元,其中设计费13万元(总价包干),工程建安费1087.23万元,运营维护费100万元(总价包干)。
2.10项目性质:
EPCO环保工程
2.11.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采用
□
不采用
2.12其他
:
/
3
.
投标人
资格
要求
3.1投标
人须具备: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
运营维护
资质: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
独立
运营维护
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负责人人员担任,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②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
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其中第(
1
)(
2
)(
3
)(
4
)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5
)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
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
12
个月计算
;
(
1
)
-
(
5
)项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
定
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
定
标候选人。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
②联合体各方均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牵头单位,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④招标公告3.3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
C
A
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3.6 其 他:
/
。
4
.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
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7章。(房建市政类项目适用)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
(含各分中心)
门户网
(
http://ggzy.huangshan.gov.cn
)
上办理用户登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
5.3特别提示:
本项目需办理用户
登记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
疑问请加操作支持
QQ
群
172359788
,或联系本项目交易平台。
6. 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
√
是。
□
否
。
6
.
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贰拾万元整
。
6
.
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6
.
4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及注意事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投标截止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
7.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电子投标系统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
.2
本项目是否采用不见面开标。
8.
2.1
√
是。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具体规定按《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操作规定》执行。
□
否。
开标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分中心
第
/
开标室(地址:
/
)。
注: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9.发布公告的媒
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huangshan.gov.cn/ )上发布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
0559-2167004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玉屏齐云府
32
栋
1
单元
1502
室
联系人:陈辰
电话:
18605620108
电子邮件:
/
11.对本次招标提出异议,须通过以下方式递交
11.1 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网址: http://ggzy.huangshan.gov.cn/ )
11.2
异议联系方式
11.2.1
招标人信息
名称: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0559-2167004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
11.2.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铜陵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辰
联系电话:
18605620108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玉屏齐云府
32
栋
1
单元
1502
室
12.监督
监督部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
0559-2351788
地
址:
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
1
号昱东大厦
3
楼
2026
年
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