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所“2026年互联网专线租用”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示
信息技术所“2026年互联网专线租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示
项目编号:2026-ZZ-FW-WZGS-2602052
信息技术所拟对以下物资设备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简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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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拟采购 供应商 |
采购方式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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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联通公司互联网租用 |
项 |
1 |
服务时间:1年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
单一来源谈判 依据: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郑铁物〔2020〕386号)文中第十六条第(四)项第2款“因专有技术、配套、统型等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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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移动公司互联网租用 |
项 |
1 |
服务时间:1年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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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信公司互联网租用 |
项 |
1 |
服务时间:1年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1 、公示期自2026年02月14日起至2025年02月25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其调休日除外)
2 、在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铁物资[2025]108号),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请求及主张;④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⑤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⑥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
联系人: 冯工
电 话:0371-56835867;
传 真:0371-56835867;
邮 箱: yysl@ztwz.com点击查看 ;
邮政编码:450002。
信息技术所
2026 年0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