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四铺镇周陈行政村刘楼中心村建设项目

项目时间 2026-02-05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安徽省・工程建筑 电力电子 智能通讯 办公文教 环境保护

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四铺镇周陈行政村刘楼中心村建设项目

工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评定分离

1 .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四铺镇周陈行政村刘楼中心村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中共濉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下达濉溪县 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计划批复的通知;濉农工办〔2025〕16号。

1.4 招标人: 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法人: 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

1.6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中工建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四铺镇周陈行政村刘楼中心村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F2026012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F2026012   

2.5 建设地点: 濉溪县四铺镇周陈行政村

2.6 建设规模: 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 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四铺镇周陈行政村刘楼中心村建设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村内现有砼道路加铺沥青、新建砼道路、铺设人行道面砖,新建休闲广场;村内雨污水管网改造、沟塘整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公共环境及服务设施提升;新建公共厕所1座、改造现有公共厕所、安装太阳能路灯;村内绿化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特征描述。

2.7 合同估算价: 5382287.57(含暂列金20万元)   

2.8 计划工期: 12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

3.1.5 项目经理的资 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类)证书 ;投标时 (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2)依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6月13日发布的“关于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在招标投标中使用问题的答复”相关内容,投标人提供的安徽省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须是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并由二级建造师本人在证书上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或在新版二级建造师证书后附其本人知情承诺(视为个人签名处的手写本人签名),格式自拟。未手写个人签名或未提供二级建造师本人知情承诺的,个人签名或知情承诺签字与签名图片笔迹不一致,此证书无效。其他省份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3)注册执业资格如有最新要求的,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1.7 其他要求: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 均无效

3. 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 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40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 6 2 5 17 3 0 分至 202 6 2 27 9 00

4.2 获取方式:

1 )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淮北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项目 咨询请拨打电话: 0561-3071567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6 2 27 09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 6 2 27 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室(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三楼)。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

10 .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人: 濉溪县四铺镇人民政府

    址: 濉溪县四铺镇四铺街桥东

人: 黄主任

    话: 18156169177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中工建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东路南 2017号

人: 余静

    话: 0561-3071567

10. 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 濉溪县闸河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 11楼

    话: 0561-6079930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1.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0.1款和第10.2款。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5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新点技术热线0512-58188516)。

12.3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主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

  12.4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5 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1、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 万元。

3、 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 √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 √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 √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 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濉溪县徽商银行 :225008711141000002015879 开户名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2) 如采用第三类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 1、采用第一类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打印出来的纸质资料为准。

2 、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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