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新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时间 2026-01-30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湖南省・水电燃气 电力电子 工程建筑 智能通讯 园林景观

新宁县新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新宁县新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标段名称) 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宁县新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已由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 湘水发(2024)12号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 新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新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湘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新宁县新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2.3项目基本情况: 新宁县新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河段治理上游起点为大岔林场,下游治理终点水庙新村,项目区河道治理总长度约为19.840km

(设计指标)河道整治:

投资额8322.64万元;

堤防等级5级;

2.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 60 天(日历日);

2.6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在《湖南省新寨河流治理方案》规划范围内进行的新宁县新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含地勘报告与图册、可研报告书和图册、估算书)、初设阶段勘察设计(含地勘报告与图册、初设报告书和图册、概算书),技施阶段勘察设计(含施工总说明、施工图图集、施工蓝图、预算书),实施阶段的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2.7其他要求:

3.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在《湖南省新寨河流治理方案》规划范围内进行的新宁县新寨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含地勘报告与图册、可研报告书和图册、估算书)、初设阶段勘察设计(含地勘报告与图册、初设报告书和图册、概算书),技施阶段勘察设计(含施工总说明、施工图图集、施工蓝图、预算书),实施阶段的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要求详见《发包人要求》 (系统从招标项目中填写的信息自动获取,仅可填写招标范围及内容,所填写的招标要求不作为评审依据。)

4.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1)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利行业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 及以上] 且处于有效期。

(2)勘察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及以上]并且[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工程测量乙级 及以上]并且[工程勘察·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丙级 及以上]) 且处于有效期。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1.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员工。

4.1.3拟任 / 具备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员工。

4.1.4 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5年内,完成过一个河道整治投资额不少于4161.32万元的业绩 设计业绩,(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招标项目业绩牵引指标的规模比例的50%。)

注1:类似工程业绩年限要求原则上为近5年,对于下列结构特殊、技术特别复杂的项目,可将类似业绩要求年限放宽至10年:

①工程规模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超过3级水工建筑物;

②工程规模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水工建筑物,但下列工程规模超过以下范围:坝高70米以上、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50MW以上、水工隧洞洞径大于8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大于1000米、堤防级别2级以上的。

注2:(1)类似业绩可以在交易系统主体库中查询比对的,以交易系统主体库自动比对结果为准;交易主体库比对不一致或无法比对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上传附件资料与所填报的评审关键信息进行评审。若不一致的或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无法确认的,则该业绩不予认定。

(2)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可查询(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勘察业绩应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 合同协议书;设计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 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发包人)名称与合同协议书甲方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料予以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3)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设计业绩)的顺序认定。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同时包含多种类型(专业)的,其工程类型(专业)所对应的工程量应当根据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备案文件(设计业绩提供))进行认定;以上资料均不能明确区分的,投标人需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招标工程是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项目。

4.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其他要求: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6.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附件资料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递交

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8.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2

8.2本次招标是否实行远程异地评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新宁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址: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香山嘉苑C2-3

联 系 人: 陈晓斌

话: 13327396346

真: /

电子邮件: 673473452@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湘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韶山北路356号包装大厦B座1207

项目负责人: 黄朝晖

项目组其他成员: 彭娜、曾妙

话: 13117510229

真: 0731-84392399

电子邮件: hnxyzxgs@163.com

(3)行政监督部门: 新宁县水利局

址: 新宁县水利局

话: 0739-482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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