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重点桥隧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施工(重新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心城区重点桥隧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投资【 2025】 11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中心城区—五处大桥(蔡家嘉陵江大桥、水土新城大桥、大佛寺长江大桥、马桑溪长江大桥以及高家花园大桥)、三处隧道(吉庆隧道、小泉隧道、真武山隧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主要包含 5座大桥和 3座隧道的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涉及到的桥梁单边长度约 5.67km,涉及到的隧道单边长度 4.7km,桥隧总长度合计为 10.37km。
桥梁部分:对蔡家嘉陵江大桥、水土新城大桥、大佛寺长江大桥、马桑溪长江大桥、高家花园大桥 5座大桥实施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桥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动态称重设施、三向加速度计、高清摄像机等物联感知设备采购安装及其配套工程。
隧道部分:对吉庆隧道、小泉隧道、真武山隧道 3座隧道实施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隧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环境温湿度计、三向加速度计、高清摄像机等环境与结构监测物联感知设备,以及通风和消防等终端物联感知协同设备采购安装及其配套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 5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图说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
2.5 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其中主要设备质保期 5年。
系统硬件、软件维护期: 5年,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开始计算。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壹级资质 ;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6-01-27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6-01-29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2-13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市市政设施运行保障中心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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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街道人和街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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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8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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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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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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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67706832 | 联系电话: | 023-67706832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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