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临涣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临南行政村丁楼中心村建设项目

项目时间 2026-01-20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安徽省・工程建筑 电力电子 智能通讯 办公文教 建材装饰

濉溪县临涣镇人民政府 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临南行政村丁楼中心村建设项目

施工 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 评定分离)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濉溪县临涣镇人民政府 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临南行政村丁楼中心村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中共濉溪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关于下达濉溪县 2025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项目计划批复的通知;濉农工办〔2025〕16号

1.4 招标人: 濉溪县临涣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 法人   濉溪县临涣镇人民政府   

1.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    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濉溪县临涣镇人民政府 2025年度省级和美乡村临南行政村丁楼中心村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F2026005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F2026005

2.5 建设地点: 濉溪县 临涣 境内  

2.6 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有生活垃圾治理、供水保障、改厕治污、庭院环境整治提升、道路畅通、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提升、产业发展、长效管护机制以及其他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7 合同估算价:   5147741.69 元(含暂列金 45 万元)   

2.8 计划工期:    120 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详见 设计图纸 及答疑要求)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

2.11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 1. 2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    /  

3.1.5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 202 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 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 委派 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C0215-2019)标准执行,新旧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按电子证书规定的格式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1.7 其他要求: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3. 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

2) 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 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40 %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 %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6 1 20   17   00   分至 2026 2 10 9 00 分。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子 交易 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0512-58188516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18156199888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2   10     9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

8 .1 开标时间: 2026 2 10 9 00 分。

8 .2 开标地点: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开标 室【 濉溪县闸河 路建投控股集团大楼三楼】。

9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 .1 招标人

人: 濉溪县临涣镇人民政府

    址: 濉溪县临涣镇

人: 张主任

    话: 17755160284

10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址: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路 138号新城国际A座902室

人: 李玉庆

    话: 18156199888

10.3 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址: 濉溪县闸河路建投控股集团 大楼 11    

    话: 0561- 6079930

11.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1.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1.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1.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0.1款和第10.2款。

12 .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 其他事项:

12.2.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新点技术热线0512-58188516)。

12.2.2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CA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12.2.3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4 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 3 . 投标保证金账户

13 .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

13 .2、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人民币

13.3、 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 银行转账 银行汇款 网银

第二类: 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 √电 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3.4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开户名: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账号: 225008711141000002015810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 或影印件 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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