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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质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
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
项目负责人
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并提供企业及
项目负责人
在该平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
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类相关专业
中
级
(或以上)职称
。
2、
信誉要求:
自
202
5
年
6
月
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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