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换热站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名称: | 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换热站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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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M1304005025002730001001A01 | ||||||||||||||||||||||||||||||||||||||||||||||
| 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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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换热站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碑店市体育馆和综合馆项目换热站工程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和陕建保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隆和陕建保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隆和陕建保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光华北大街33号(2)计划工期:30日历天(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1-19 09:00 至 2026-01-2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02-09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该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隆和陕建保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异议主体人),联系人:高飞,联系方式:18032708558;代理机构: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天骥、王彦芳,电话:18631213067。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碑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电话: 0312-2812423 电子邮箱: gbdwgl@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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