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产权交易所]儋州海汽场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
儋州海汽场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 |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QY2025 11 HN1 27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持牌终止 |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 5 年 12 月 16 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 5 年 1 月 13 日 |
|||||||||||||
|
挂牌价 |
5336.19 万 元 |
保证金 |
530 万元 |
|||||||||||||
|
标的简况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评估价( 万 元) |
挂牌价( 万 元) |
竞买保证金( 万 元) |
||||||||||||
|
1 |
儋州海汽场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 |
5336.19 |
5336.19 |
530 |
||||||||||||
|
标的企 业情况 |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资产总额 5,348.31 万 元,负债总额 12.12 万 元 ,所有者权益 5336.19 万 元。 2.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 海南中洲评报字( 202 5 )第 0 39 号 )。 |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儋州海汽场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 ( 住所 ) |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大道 253 号综合楼三楼 |
|||||||||||||||
|
企业类别 |
有限责任公司 (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法定代表人 |
张建彬 |
|||||||||||||
|
成立时间 |
2011 年 _ 8 _ 月 _ 5 _ 日 |
注册资本 |
5 000 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号 |
9146900357871873X3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开发 |
|||||||||||||
|
主营业务 |
经营范围包含: 商业开发、旅游业开发、农业开发、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加工、土石方工程、装修装饰工程、五金、农产品销售、建筑机械配件销售、农业机械配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 五 位股东名称 |
持 有 比例 (%) |
|||||||||||||
|
1 |
海南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 次会议决议 |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报告数据: 万 元 |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40.69 |
27.92 |
28.01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5291.06 |
8.57 |
5282.49 |
||||||||||||||
|
—— |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 |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 万 元 |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2025 年 10 月 30 日 |
18.89 |
5.13 |
5.13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月 报 |
5294.26 |
6.63 |
5287.63 |
|||||||||||||
|
特别告知 |
标的按现状转让,本公告关于标的的图片及文字描述仅供参考,以现场勘验及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海南产交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标的详细资料可到海南产交所查阅,也可联系转让方查阅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等资料。 |
|||||||||||||||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
点击查看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洲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 |
||||||||||||||
|
评估报告书号 |
海南中洲评报字( 202 5 )第 0 39 号 |
|||||||||||||||
|
评估基准日 |
202 5 年 6 月 3 0 日 |
|||||||||||||||
|
核准(备案)号 |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
|
标的评估值单位: 万 元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
5348.31 |
12.12 |
5336.19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336.19 万元。点击查看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得出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5336.19 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 5336.19 万元,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注册号 |
91460000MAC1R4EA9B |
|||||||||||||||
|
注册地(住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国兴大道 11 号国瑞大厦 C 座(东塔) 39 层 |
|||||||||||||||
|
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全资) |
|||||||||||||||
|
股权 持有比例 |
100 %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 次会议决议 |
|||||||||||||||
|
重大事 项披露 |
1.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 5 年 6 月 3 0 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 已 完成实缴。 2. 标的公司名下 4 宗土地使用权: (1) 儋国用 (2011) 第 1128 号,证载面积, 8356.56 ㎡ ,地类(用途)为交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作价入股),土地使用期限: 2048 年 12 月 30 日止; (2) 儋国用 (2011) 第 1129 号,证载面积, 4320 ㎡ ,地类(用途)为交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作价入股),土地使用期限: 2048 年 12 月 30 日止; (3) 琼 (2021) 儋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9809 号, 证载面积, 491.12 ㎡ ,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拨; (4) 琼 (2021) 儋州市不动产权第 0009810 号 ,证载面积, 1348.84 ㎡ ,用途为交通服务场站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拨。 ( 5 )以上 4 宗土地使用权,证载用途为交通用地和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于 2017 年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 4 宗土地出具了编号为规条字 2017-09044 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 2022 年 7 月 28 日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儋州海汽广场项目用地变更的复函 , 因国用 (2011) 第 1129 号用地,依据文件 (2004) 价法协字第 69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已经被儋州市人民法院撤回,该土地证是否应被撤销,待市人民法阮作出下一步的处理决定后,我局在依法依规办理,故无法办理土地变更手续。 4 宗土地截止评估基准日没有补交地价款,及完善后续手续。 3. 在 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割日 期间,与产权交易标的相 关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 按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转让方对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标的、股东权益及标的企业资产负有善良管理的义务。 4. 受让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5. 交易完成后 的 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 . 意向受让方竞买前须自行了解标的公司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进行尽职调查等。报名即认可标的情况,而后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者终止交易、提出权利要求等。项目成交后,如因受让方原因不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者因为受让方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导致不能完成交易的,受让方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7 .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产权交易合同》等文件约定执行。 |
|||||||||||||||
|
转让方 承诺 |
1. 本次 股权 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 股权 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 股权 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 转让方转让 股权 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 转让方所提交的《 股权 转让公告 》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5. 项目已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进行预披露。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海 南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 次会议决议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点击查看 标的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方须于 成交后 5 个工作日内 与转让方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价款,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 承担。 2. 其他未尽事宜按《 产权交易合同 》约定办理。 |
|||||||||||||||
|
标的交割 |
按《 产权交易合同 》约定办理。 |
|||||||||||||||
|
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 标的项目保证金 详见上表 ,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南产交所”) 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 202 5 年 1 月 13 日 17:00 。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点击查看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 E 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 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支付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
现场展示 |
1 . 时间:公告期内 2 . 地点: 海南儋州 |
|||||||||||||||
|
交易方式及竞价规则、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
交易方式与竞价规则 |
一、 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 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二 、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 E 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 E 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三、 成交后,受让方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签约手续。 四、 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五、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 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 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六、 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该竞价系统不支持同一个账号多端登录同时竞价,请勿执行与竞价过程无关的操作。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 202 5 年 1 月 13 日 17 : 00 止 |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 202 5 年 1 月 13 日 17:00 时之前自行登录 海南产权 交易网( www.hncq.cn ) E 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 ( 注册为 “ 竞买方 ” ) ,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 e 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 . 《点击查看产权受让申请表 》(见附件); 2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网络竞价须知 》 (见附件); 3 . 点击查看 企业法人 或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 自然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产权交易合同》已知悉确认并签名盖章上传 ; 5. 点击查看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7. 其他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法人 或非法人 ) ,自然人则签字加手印 。 |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 . 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 3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 . 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1 )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 2 )产生 1 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 ( 3 )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 4 )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 5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 产权交易合同 》的; ( 6 )未按照《 产权交易合同 》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 7 )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由 受 让方 按 《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及 《 产权委托协议 》 约定支付,资料备阅。 |
|||||||||||||||
|
竞价安排 |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 周期 |
|||||||||||
|
1 |
儋州海汽场站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00% 股权转让 |
2025 年 1 月 14 日 9:00 |
2025 年 1 月 14 日 10:00 |
10 万 元 |
120 秒 |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 、 《 产权交易合同 》 |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 交易一部 杨女士 66558026 交易一部孙女士 66558019 技术支持: 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
|||||||||||||||
|
单位地址 |
1. 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 61 号华夏银行大厦 18 楼 2.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一楼大厅 18 号窗口 3. 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 · 三亚总部港 A3 栋 8 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