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38所学校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施工标段及监理公告

项目时间 2025-12-26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宁夏・工程建筑 办公文教 供暖制冷 能源化工 电力电子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原县38所学校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 已由 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海原县38所学校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海发改发〔2025〕273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建 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瑞恒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1.  招标规模: 安装 60p 空气能热源机组 17组、热力入口装置121组、室外配电动力箱 37 台,增设箱变 38 台,更换室内供暖管网 23659 米、室外供暖管网 7159 米、室外电缆 11786 米,拆除更换散热器含阀门 2467组,恢复室外路面 11972 平方米等。

2.2  建设地点: 海原县城、关桥乡、郑旗乡、三河镇等范围内的 38所学校院内

2. 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 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

2. 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海原县38所学校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施工。

二标段:海原县38所学校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含三级 )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2 26 日  1 8 时 0 0 分至  202 6 01 02 23 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01 16 日 09 时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原县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 瑞恒项目管理 有限 公司      

    址: 中卫市海原县建设路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大世界商务广场A座903室

联 系 人: 罗成宝                   联 系 人: 吕妤轩                 

电    话: 0955-4017822            电    话: 17752318940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8.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海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55-4015325

 

2025 12 26

 



[A6400000141100592001001]海原县38所学校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施工标段.NXZF


[A6400000141100592001002]海原县38所学校清洁能源供暖改造项目监理标段.NXZF


招标公告.pdf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相关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