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袁镇生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新袁镇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109226002
江苏泗源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的 泗阳县新袁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已经 泗阳数据备【 2025】308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袁镇生态修复工程监理 进行 公开招标 ,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泗阳县新袁镇境内
1.2 项目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 5353.32公顷,总投资8116万元,项目包括龙窝塘湿地修复工程、堆上组乡村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交通廊道生态治理工程、河道生态环境治理工程、运河南岸岸线生态修复工程、水循环利用工程等统村落提升改造等工程等。
1.3 招标范围: 新袁镇生态修复工程(河道生态环境治理)、新袁镇生态修复工程 (龙窝塘湿地、乡村生态环境、运河南岸岸线生态、水循环利用、交通廊道)监理工作。
1.4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01月,计划工期180天。
1.5 监理服务期: 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期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 2年)。
1.6 质量要求: 合格。
1.7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等额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保证担保形式);施工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监理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后且完成合同段验收付至监理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监理费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1.8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新袁镇生态修复工程(河道生态环境治理)、新袁镇生态修复工程(龙窝塘湿地、乡村生态环境、运河南岸岸线生态、水循环利用、交通廊道)施工期和保修期的全部建设监理工作。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4投标人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劳动聘用合同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2 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监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相关同意材料原件扫描件须上传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4.5.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6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的最低要求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文件要求
4.7其他条件:
4.7.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6)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以及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1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1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 14)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
( 15)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7.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2月25日 09:00 至 2025年12月31日 17:3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xzspj.suqian.gov.cn/bszn/005008/2019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09:00 ;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 1 )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 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①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85278110 。
②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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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江苏泗源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宿迁市禾盛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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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泗阳县众兴镇北京中路 16号(双子楼东楼) |
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项里街道思虞路 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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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吴海军 |
联系人: 蔡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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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27-88500019 |
电话: 18105242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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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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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2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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