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01号-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初步设计.pdf

项目时间 2025-12-24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省・电力电子 工程建筑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8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澄清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吉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高新区高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作出以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序号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的内容 统一澄清为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招标类型和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服务(详见初步设计任务书),最终建设内容按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工作内容:提交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及概算编制)等服务(详见初步设计任务书)的成果文件资料。1.3.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且招标人下达初步设计任务书至提交完善的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书之日止为30天(含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费、概算编制、规划审批规划报审配合、报审报建、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招标类型和范围:包括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费、概算编制、规划报审配合、报审报建、相关配合服务)等服务(详见初步设计任务书),最终建设内容按甲方下达的初步设计任务书为准。工作内容:提交本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费、概算编制、规划报审配合、报审报建、相关配合服务)等服务(详见初步设计任务书)的成果文件资料。1.3.2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且招标人下达初步设计任务书至提交完善的初步设计成果及概算书之日止为30天(含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费、概算编制、规划报审配合、报审报建、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

其他内容不变。若本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请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远高新区高达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吉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24日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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