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吉林省扶余市三井子镇内建筑面积1408.11平方米的七处房产和占地约2028.4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项目时间 2025-12-20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吉林省・园林景观 交通运输 建材装饰 办公文教 水电燃气

公告概要

项目编号 扶余市-GY-SW[2025]002号
项目名称 坐落于吉林省扶余市三井子镇内建筑面积1408.11平方米的七处房产和占地约2028.4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扶余市三井子镇中心卫生院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228.74 1 156
挂牌期间 29
挂牌日期 2025-12-22 00:00:0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https://www.jl.gov.cn/ggzy/gycq/gppl/


实物资产信息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 扶余市-GY-SW[2025]002号

 

项目名称

坐落于吉林省扶余市三井子镇内建筑面积1408.11平方米的七处房产和占地约2028.4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项目编号

扶余市-GY-SW[2025]002号 

披露公告期

20  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年12月22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6年01月20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2025年12月22日到2026年1月20日,标的所在地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15时00分

标的展示联系人

郭延辉 

电  话

18043868234 

项目咨询联系人

何晶  

电  话

15143857775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09时00分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15时00分

交易系统网址

 

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张壬 

电  话

17767983266 

 

 


一、转让申请与承诺

 

扶余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 坐落于吉林省扶余市三井子镇内建筑面积1408.11平方米的七处房产和占地约2028.4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通过贵中心网站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请予审核。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 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 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 扶余市三井子镇中心卫生院  

 

二、转让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是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转让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或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标的资料。标的展示联系人及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转让标的,详见转让资产明细表.

二、四邻边界:南邻街路;北邻巷路;东邻巷路;西邻商户,与西邻门面房的界线为以西邻门面房东山墙外皮向北延长线至西邻中间(西邻门面房后有两个库房:第一个即居中间,第二个即最后就是最北侧邻巷路的)库房南滴水檐为界;与西邻门面房后库房的界线是以西邻门面房后(中间)库房东山水泥墙东皮为界,与西邻北侧库房界线是以西邻北侧库房东滴水檐为界。
该标的有黑森泰资评报字(2025)第0038号黑龙江森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一份,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标的展示现场。
三、标的展示期间,意向受让方必须自行自费到标的展示现场亲自勘验标的物,并到税务、自然资源、房产、规划等部门咨询,对能否办理房屋证照更名过户及所交纳的全部税、费调查清楚,方可参与该项目,否则不要参与该项目的转让行为。转让方对该标的不负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转让标的无抵押、无查封及其他权属纠纷,按展示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对房屋、院落的结构、面积予以确认,一经参加竞价视为对该标的现状(面积的大小、建筑结构、内部设施、土地性质、用途、出让金应缴纳数额、税、费、水电暖费等)已完全了解和认可。交易成功后,成交价款不因面积改变而增加或减少。
五、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方式,在挂牌价基础上加价竞价,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挂牌价格及交易保证金见资产转让明细表。
六、成交后需在合同生效后房屋由转让方继续使用一年。交付前转让方可无偿使用该房屋但须负责基本维护。房屋所有权自合同生效起归受让方,但使用权一年后转移。

七、成交价款给付方式及时间:分期付款,成交后受让方分两期交纳交易价款,第一期价款交纳时间为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第二期价款交纳时间为转让方房屋使用权结束前的5个工作日内。
八、价款结算交付额度:第一期为50万元整,成交后保证金转为第一期价款,由吉林省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第二期价款为成交价减去第一期价款,由受让方于转让方房屋使用权结束前的5个工作日内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九、如果受让方未按约定交纳第二期价款,视为受让方违约,第一期价款转为违约金,用于赔偿转让方的损失,若转让方需继续转让该标的的,转让价款未达到本次价款金额的,用此违约金补足差额,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本次交易价款金额的,转让方可继续追偿差额部分。
十、标的所涉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在房屋使用日期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使用日期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十一、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该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所需相关资料及手续的搜集责任。资料齐全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协助受让方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十二、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规定的权属变更登记所涉及的契税、个税、土地出让金、交易税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独自承担。因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划拨方式取得的,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由受让方承担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十三、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有关房产土地购置及权属变更登记的相关政策。成交后如非转让方原因未能完成权属变更登记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及损失,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承担责任及损失。
十四、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交后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本次转让的资产中,单位办公楼有《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字第200020号),单位事业用房仅有《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证书编号:S4220724000082),其余房屋没有独立、完整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受让方需已充分知晓并接受上述权属证明现状。并且受让方承担未来可能因该权属瑕疵导致的一切风险、成本及费用,并承诺不就该等瑕疵向转让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索赔或作为拒绝付款、解除合同的理由。

十六、标的移交,待受让方将第二期价款给付完成后,凭转账凭证与转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并签署相关材料。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扶余市三井子镇中心卫生院  

基本情况

住  所

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三井子镇富民街道  

法定代表人

何晶  

注册资本(万元)

540.0  

经济性质

国有全资  

内部决策

情  况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D.其他________________: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  称

扶余市卫生健康局  

批准内容

同意扶余市三井子镇中心卫生院进行资产拍卖处置  

 

四、交易条件

 

公告期

    20     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

  90秒

转让底价(万元)

228.74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动态报价活动期内,

如未产生有效报价的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否

交纳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15时00分

交纳方式

以在系统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他人代付款)

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户名: 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吉林银行松原扶余支行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金额(万元)

  扶余市-GY-SW[2025]002号001  

坐落于吉林省扶余市三井子镇内建筑面积1408.11平方米的七处房产和占地约2028.4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吉林银行松原扶余支行:8935105584000001-20251220001  

50.0 万元

保证事项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转让资产明细表

(附表)


项目交易信息汇总表

 

项目名称

坐落于吉林省扶余市三井子镇内建筑面积1408.11平方米的七处房产和占地约2028.4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挂牌价(万元)

228.74

交易保证金(万元)

50.00

履约保证金(万元)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2025-12-22 09:00:00到2026-01-20 15:00:00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6-01-20 15:00:00

限时报价周期 (秒)

9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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