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法律服务采购项目变更 (补遗)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临沂川发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就 “ 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 进行公开比选,已于 2025 年 12 月 13 日发布采购公告。现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原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变更,本补遗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内容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以本补遗公告为准。
一、变更内容
(一) 评分标准调整
1.变更前 内容
原采购文件评分标准第1 条 “ 商务报价 ”
( 1 ) 基准价确定规则
a. 有效报价范围:剔除超出采购预算上限,剩余报价为有效报价。
b. 基准价计算:以最终有效报价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 2 ) 具体评分公式
以最终有效报价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报价得分=50× (基准价 ÷ 投标人报价)
例:基准价10 万元,投标人报价 11 万元,则得分 = 50×(10/11)≈45.45 分;报价 10 万元得满分 50 分。
2.变更后内容
采购文件评分标准第1 条 “ 商务报价 ” 修改为
( 1 ) 基准价确定规则
a. 有效报价范围:剔除超出采购预算上限,剩余报价为有效报价,超出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b. 基准价计算:各有效投标的评审价的平均值,有效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有效报价高于或低于基准价按偏差率进行扣分,每1% 的偏差率扣 0.5 分。
( 2 ) 具体评分公式
投标报价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 =(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 100% 。
(二)报名时间调整
报名截止时间由 2025 年 12 月 17 日 17 时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18 日 9 时
(三)开标时间
原开标时间 ( 2025 年 12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 不变
二、其他事项
本补遗公告未涉及的内容,仍以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为准。
请各潜在供应商自行关注本次补遗公告,采购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因未及时关注相关变更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屈先生
电 话: 18854977009
邮 箱: 1358901594@QQ.com
临沂川发生态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2025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