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公安局交通流线及内部场地配套整改项目南通市公安局交通流线及内部场地配套整改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流线及内部场地配套整改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流线及内部场地配套整改项目
已由
南通市数据局
通过以
通数据审批〔
2025】149号
批准建设,
项目使用单位
为
南通市公安局
,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流线及内部场地配套整改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
99号
。
2.1.2
建设规模:
对市公安局交通流线及内部场地进行改造,主要包括出入口改造、主楼消防登高面改造、配套内部交通流线调整、场地修整等,具体包含:
(1)南主出入口西移,局部围墙改造;(2)东一门出入口部分区域改造,拆除主楼东侧台阶及恢复;(3)主楼南侧设置消防登高场地,大台阶调整为小台阶,同步更新景观、雨棚,地面防水翻新等;(4)增设连通主楼、反恐防暴大楼、刑事技术中心、食堂宿舍楼室外镂空无顶人行连廊;(5)主楼北侧庭院绿化;(6)调整场地和内部交通流线,优化人车动线和停车位布置,部分地下管网改造、场地硬化及绿化恢复等
。
2.1.3
合同估算价:
1185万
元
。
2.1.4
工期要求:
145
日历天
(含春节假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
26
年
1
月,
计划
竣工日期:
20
26
年
5
月
。节点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合同条款,
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2.1.5
质量要求
:
合格
。
2.2
招标范围
: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流线及内部场地配套整改
项目
,
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
施工图
纸
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
承包
叁
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
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的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按当地最地规定执行
。
同时,建造师注册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上显示单位均应为本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3.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4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
(仅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注: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合格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
25
年
12
月
09
日至
20
25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
“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
25
年
12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
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4)
本项目已启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招投标项目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等人员信息必须通过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审核,否则不予认可。
主体信息库登录路径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使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
,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0513-59005900。
10.
异议向招标人提出: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13-66889905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
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
0513-59000361。
1
1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紫琅路
20号
狼山街道五山荟坊
2号楼2楼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路
58号产业技术
研究院
9号楼24楼
|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人
|
陈娟、杜?、王蓉
|
|
电
话
|
0513-59001129
|
电
话
|
13962943497
|
202
5
年
12
月
9
日
附件: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
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评标入围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注:因系统受限,评标入围阶段无法查看投标函,故以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入围条件评审依据,请各投标人确保开标记录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一致。
|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1.
评标入围方法:
□
直接确定:
□
方法一;
□
方法二;
?
方法三;
□方法四;□方法五;
□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
方法二;
□
方法三;
□方法四;□方法五;
2.
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A
。其中:
方法三中
R
取值为:
40
,平均值以上
20
家、平均值以下
20
家。
注:评标入围除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在后续评审过程中,如有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或其他原因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不再另行增补入围单位。
|
|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要求
|
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并同时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
(
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
(凡建造师注册证书未发放到位的,可由省辖市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注册建造师执业证明);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③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特别提醒: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
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号)的文件要求执行,其他省份按当地最地规定执行,同时,建造师注册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显示单位均应为本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无在建工程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须提供: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提供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或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的证明材料、或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④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的证明材料。
|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
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网银、电汇
。
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
;
2)
投标人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
;
3)如采用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
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银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保函中应明确投标项目、担保金额、受益人、保证人、被保证人等具体内容。保函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
||
|
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材料技术及规格响应性承诺书”)
|
||
|
建筑业企业资质
动态监管结果
|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
||
|
诚信承诺书
|
须提供: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诚信承诺书”)
|
||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须提供: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2.2.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2.2
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人期望值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3.3.6
条所列情形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9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 直接确定:方法五。
?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
方法一;
?
方法二;
□方法三;□方法四;□方法五。
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
,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
K
值取值范围
:
95%
、
96%
、
97%
、
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二:
Q1
值取值范围:
65%
、
70%
、
75%
、
80%
、
85%
,
K1
的取值范围:
95%
、
96%
、
97%
、
98%
,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取值为:
90
%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
□
K
取值为:
;
□
K
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五:
K
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Δ值取值范围:
,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3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满分
9
2
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9
2
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
扣
0.6
分,每高
1%
扣
0.9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评分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2.3.3(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满分
8
分)
|
投标企业信用评定分
=企业信用(
房建
类)得分
*8%(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中获取的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
房建
类诚信分为准。
未参加南通市建筑业
(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南通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
|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江苏省企业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
“需从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江苏省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江苏省企业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办理江苏省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注意事项:
“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须上传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所有相关表格、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后,方可参与后续评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