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洪泽区2025年水管网改造及北和平沟等排水防涝工程(EPC)项目跟踪审计的招标公告
洪泽区 2025年水管网改造及北和平沟等排水防涝工程(EPC)项目跟踪审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洪泽区 2025年水管网改造及北和平沟等排水防涝工程(EPC)项目 已由 淮安市洪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洪发改投资复【 2025】43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洪泽经济开发区内
2.2 建设规模: 主城区:工程范围为东至渤海路,西至总渠路,南至浔河路,北至洞庭湖路,对居民小区、公建单位、城中村、小散乱进行改造,改造范围东至渤海路,面积约 7.7km2,涉及达标区320813-02-05、320813-03-05、320813-06-05。至总渠路,南至浔河路,北至洞庭湖路。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雨污分流、截流,朱坝片区:朱坝街道。
2.3 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2.4 服务期限 : 36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2.5 最高投标限价: 89.00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专业为土木建筑(土建),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专业为土木建筑(土建),最低配备 2名。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拟投入项目组所有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5年07月0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3.7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办理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联系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15380802178联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5 年 12 月 8 日 至 202 5 年 12 月 16 日 09时00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手续费 5 元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 5 年 12 月 30 日 09时0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开标时间 : 同投标文件上传 截止 时间。
5.4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 第 2开标室 〈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辅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
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 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22.184.89.82/EpointWeb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审查标准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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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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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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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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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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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2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营业执照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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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 件。 |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 “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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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专业为 土木建筑(土建) ; 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且专业为 土木建筑(土建) ,最低配备 2 名。 提供 相关证书 原件的彩色扫描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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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及项目组成员须 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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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注:养老保险证明必须经社保部门出具且加章,缴费时间为 202 5 年 07 月 0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 如为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和有效期内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 2 、提供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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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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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授权委托人须填写姓名、居民身份证号。 2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注:养老保险证明必须经社保部门出具且加章, 缴费时间为 202 5 年 07 月 0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 、提供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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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 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 果 无 效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以 “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或 “信用江苏 ” 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投标人提供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证明上传于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位置提供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承诺书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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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
1 、投标人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注:提供承诺书(彩色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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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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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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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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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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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3.1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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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 3.3.6 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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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评标 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名成交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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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天志远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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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淮安市洪泽区东十道 10 号 |
地 址: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尚东国际 D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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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谢先生 |
联 系 人: |
王 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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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9552307888 |
电 话: |
17321786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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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5 年 12 月 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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