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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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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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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资格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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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企业情况(或联合体)(满分
25分)
......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企业在考核期内有完成过类似的工程每个得分
5分,此项满分10分。类似工程是指以下三种情况其中之一,任意一种业绩均可得分:
1)设计业绩:2022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设计费合同金额达人民币2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每1项得5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得分)。
2)施工业绩:2022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每1项得5分(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得分)。
3)工程总承包业绩: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EPC 项目),每1项得5分(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得分)。
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考核期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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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企业情况(或联合体)(满分
25分)
......
(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
企业在考核期内有
承接或
完成过类似的工程每个得分
5分,此项满分10分。类似工程是指以下三种情况其中之一,任意一种业绩均可得分:
1)
设计业绩:
2022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
承接或完成过总投资
2600
万元(含)以上或设计费在
25
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者
EPC 总承包业绩的,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每
1项得5分
。
2)
施工业绩:
2022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
承接或完成过工程造价在
2600
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的,附能体现规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在建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每
1项得5分
。
3)
工程总承包业绩: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
承接或完成过工程造价在
26
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EPC)业绩,附能体现规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在建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每
1项得5分
。
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考核期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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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资信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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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绩
(0.0~40.0分)
企业在考核期内有完成过类似的工程每个得分
20分,此项满分40分。类似工程是指以下三种情况其中之一(任意一种业绩均可得分):
(
1)设计业绩:2022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设计费合同金额达人民币20 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业绩每1项得2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得分)。
(
2)施工业绩: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每1项得20分(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得分)。
(
3)工程总承包业绩: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日期为准),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 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EPC 项目)的每1项得20分(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得分)。
注: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考核期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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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业绩
(0.0~40.0分)
企业在考核期内有
承接或
完成过类似的工程每个得分
20分,此项满分40分。类似工程是指以下三种情况其中之一(任意一种业绩均可得分):
1)
设计业绩:
2022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
承接或完成过总投资
2600
万元(含)以上或设计费在
25
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者
EPC 总承包业绩的,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每
1项得
20
分
。
2)
施工业绩:
2022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
承接或完成过工程造价在
2600
万元(含)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的,附能体现规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在建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每
1项得
20
分
。
3)
工程总承包业绩: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
承接或完成过工程造价在
26
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项目(EPC)业绩,附能体现规模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在建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已完工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每
1项得
20
分
。
注:同一工程项目只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考核期指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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