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西车辆段2025年缓冲器大修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西车辆段2025年缓冲器大修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WGKZDXJW-17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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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西车辆段 2025 年缓冲器大修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兰州局集团公司兰州西车辆段,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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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单位 |
拟大修数量 |
最高限价 ( 不含税) |
总金额 (不含税)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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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缓冲器 |
MT 型 大修 |
套 |
2000 |
280 |
560000.00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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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 |
5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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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10000 包件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招标文件中所列明标的物的生产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提供可抵扣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遇增值税税率调整,税率按国家政策执行)。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所投标标的物的经营资质。
3.4. 投标人需具备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加工能力并拥有相应的生产场所。
3.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点击查看4 . 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点击查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 18 时 00 分 至 2025 年 12 月 6 日 18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前以线上方式进行公开报名、获取标书。
4.2 投标人均可通过公开报名方式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 18 时 00 分 前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扫描电子版、标书费回执单扫描电子版发送至 ljgsfwzc @163.com , 投标人报名邮箱名称应统一设置为投标公司全称 , 逾期发送、未发送指定邮箱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或编号、包件号 ,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内容
项目须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必须分开交纳。交纳形式采用 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 。标书费、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及个人汇款 ):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 104073832414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点击查看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地点为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 40 号印务所 3 楼 )。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与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日书面形式函告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6 .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 2025 年12 月17 日09 时00 分 (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 40 号印务所 3 楼 。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国铁集团采购平台(网址: https://cg.95306.cn/ )。上述各项时间及开标地点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兰州西车辆段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西车辆段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 13893413124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 1400 号
联系人:薛工
电话: 0931-4926017
电子邮件: ljgsfwzc@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
市电: 0931-4926168 路电: 071-26168
点击查看9. 异议受理方式
9.1 异议受理:
仲工 电话: 0931-4928020 邮箱: ljgs291776015@163.com点击查看
9.2 异议受理须知:
9.2.1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 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2.2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 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 异议提出人 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 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 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 异议人 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