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新乡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公告
新开土
网
拍
告字〔
20
2
5
〕
1
号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
2015〕135号)要求,经
新乡市
人民政府批准,
经新乡市人民政府批准,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决定以网上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地块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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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有无底价
|
起始价
|
保证金
|
竞价增幅
|
|
1
|
高RB202
5
-
6
|
丰华街以西、金谷阳光地带小区以南、以东
|
54496.31
|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用地
|
1.2-1.7
|
≤
28
%
|
≥
3
5
%
|
城镇住宅70年,零售商业40年
|
无
|
180
万元/亩
|
7358
万元
|
1万元/亩
|
高RB2025-6号宗地
具体开发建设相关要求
,
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编号:
4107022025TJ0000025
)
。
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
拍卖
活动。竞买申请人
须
单独申请。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及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等情形之一的,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
自然人不得参加本宗地竞买。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
拍卖
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1)地块如果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2)地块如果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
四、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
竞买申请人可在
202
5
年
11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至
202
5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前
登录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hnsggzyjy.henan.gov.cn)提交申请。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12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五、
拍卖
时间及网址
拍卖
报价时间为:
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00秒
。
拍卖
网址:
https://td.hnsggzyjy.henan.gov.cn
六、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
拍卖
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拍卖
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
拍卖
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
竞买
资格
确认书》,
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当相应责任。
八、地块现状情况说明
1.
宗地的“土壤污染”、“洪涝隐患”、“地质灾害”、“矿产压覆”
等
工作已完成。
该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不良地质或地下电力、通信、各类管线、其他建(构)筑物的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
我局和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不承担责任。
2.
该地块应配建装配式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的比例按照豫建科(2022)251号文要求执行
,
具体要求按照市住建部门意见执行。
并
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
。
联系人及电话:
苗琳娜18209206256
3
.竞得人使用人民币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转作受让土地的定金
(成交总价款20%的部分为该宗地的定金。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宗地的定金,其他转作该宗地出让价款)
,定金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4
.
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提交竞买申请时,一并提交拟成立新公司的申请,并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我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
.宗地成交后
,
由
高新区管委会
负责交地并承担交地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
高新区管委会
承担。
九、特别提示
1.宗地内地上(下)附着物随土地出让一并处置,土地竞得人须按照附着物评估价格向高新区管委会缴纳价款,凭价款缴纳凭证申请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该宗地须配建293套保障性住房(户型分别为39平方米、44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高新区管委会。
2.
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前
必须详细、细致、实质性的
现场
踏勘土地,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四至、附着物或地面设施等相关情况;应详尽了解本次网上
拍卖
出让地块现状及所列条件。
竞买人须
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同时提交
承诺书:
已于X年X月X日对宗地进行现场踏勘,对宗地现状认可无异议,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接受
;
竞得宗地后,不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抗成交结果及对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
竞买申请人如对网上交易相关文件及宗地现状有异议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形式向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或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当面提出
。
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出让文件、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使用条件、宗地现状等无异议
并认可
,
自愿以现状竞买及接受土地,
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接受
并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竞买申请人竞得宗地后,不得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抗成交结果及对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4
.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网上报价截止之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5.
竞买申请人须登陆“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https://td.hnsggzyjy.henan.gov.cn
)取得有效CA数字证书,方能参与网上交易竞买活动。详情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网站查看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Win8、Win10;浏览器请使用IE10以上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交易系统“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以免影响报价、竞价。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73-353993
2
0373-3055023
联系人: 李先生 段女士
新乡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20
2
5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