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蒸发式冷凝器招标公告
| 标段编号: | HNEC-LYMH250515001H001 | 保证金: | 0.0 |
| 采购人: |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 工本费: | 200.0 |
| 代理机构: | 是否可采购清单部分报价: | 否 | |
| 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截止时间(报名/报价): | 2025-12-23 10:00 |
| 开始时间(报名/报价): | 2025-11-28 15:04 | 采购人电话: | 0370-6053946 |
| 采购人联系人: | 王* | 代理电话: | |
| 监督部门: |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监督组 | 监督电话: | 0370-6053926 |
|
招标
公告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蒸发式冷凝器
采购
项
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EC- HNEC-LYMH250515001H001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蒸发式冷凝器
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人: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1、
设备名
称:
蒸发式冷凝器
2
、
获取方式: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在中原云商
( http://bid.zyepp.com )和中国招
招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
、交货地点及期限
(
1)交货
地点:货到
河南龙宇
煤化工
有限公司
现场
(
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3个月内货到现场
。
四、
投标人资格
1
、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2
、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
、
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
的各类生产资质。
4
、
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5
、
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6
、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
(2022年
11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在电力、石油化工、煤化工及其它化工类行业
蒸发式冷凝器
业绩不少于
5
个
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
业绩
合同
扫描件
及履行合同后开具的
发票
需同时提供。
7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
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8.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8.4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8.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6 投标
费用
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8.7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8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8.9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从
2025年11月 28 日16时00分到2025年12月23 日10时00分
2.投标标书费:2
00元(人民币)
投标标书费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支付,并注明投标标包(段)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标书费按标段
(包)分别缴纳,投标人缴纳费用后,请联系下发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标书费支付后不再退还。
投标人购标时须提供已支付的标书费银行凭证、完整开票财务信息和投标产品的资质文件及联系方式至
wzw741014@126.com
,且凭证摘要中应注明购标单位名称和费用用途。
点击查看
3.投标文件现场送达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 23日10时00分
,地点为:河南省永城市候岭街道永宿路南永青路西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
4.逾期投寄或现场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买方将予以拒收。
六
、投标截止日期:同开标日期
七
、开标日期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 23 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二号会议室
八、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0
元(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只针对中标单位收取,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
2%收取。
履约保证金的
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通过投标人公司对公基本帐户支付银行电汇,不收现钞,同时注明交款单位及
“投标标段(包)名称及招标编号***履约保证金”。
缴费方式:通过银行电汇交于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
户名: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永城市支行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
账 号: 16 535 1010 4000 9912
关于投标费用发票的开具及索取应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费用交纳后二日内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如超过所规定的时间,则视为自动放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则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中标人按规定
缴纳的
履约保证金,等货到验收合格后、发票挂账后返还,不计利息。
九、付款方式:
(
1)产品全部到货后,双方清点无误,安装验收合格后,出卖人供齐技术资料并提供设备全额发票、产品合格证等,开具13%增值税发票后一月内付50%货款,设备正常运行3个月后一月内付40%,余10%为质保金。
(
2)质保期设备运行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或到货后18个月满后三十日内结清余款10%
。
十、说明
:
1、
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方面的内容,以
“技术参数及要求”中的内容为主,有关商务部分的内容,以本招标书为准
。
2、
招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方面的澄清,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
请务必在招标前与使用单位进行充分技术交流。
技术联系人:
门先生:
03706052910
3、招标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永城市候岭乡永宿路南永青路西
招标办联系人:王女士:
0370-6053924 (招标流程,中标通知)
业务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370-6053946(合同签订,合同执行)
4、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标监督组。
监督电话:
纪检:
0370-6052939
企管:
0370-6053926
如您在参与我公司招标过程中,遇到各种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不透明等情况,请您拨打以上监督电话。我们承诺,举报一起、查处一起。
十
一
、特别声明
1、
招标方式采取线上公告。线下开标方式进行,标书以邮寄方式投递到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2、 邮寄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侯岭乡永宿路南永青路西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供销部
王先生
03706053946 13633709721
(为保证时效,请用顺丰邮寄 ,别的快递不送货,无法保证时效)
3、
报价最低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4、
投标人承诺的交货期和付款方式将作为评标中的参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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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列 | 物资编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型号 | 采购数量 | 需求时间 | 生产厂家(品牌) | 备注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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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000001 | 蒸发式冷凝器 | 氨压缩机出口气氨流量57819Nm3/h、温度120℃,经新增蒸发式冷凝器和原有管壳式冷凝器冷凝(并联),混合后的液氨温度不超过42℃,压力不高于1.642MPa(A), | 新增蒸发冷设备参数表内应标明热负荷处理能力,总的热负荷处理能力应不低于8500KW,且设计富余量不小于气氨流量(57819Nm3/h)的20%。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 2.0 | 否 | 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