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美乡村”提质建设项目—鹤山市鹤城镇万和、坪山、五星村风貌提升及地质灾害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二
关于《“和美乡村”提质建设项目—鹤山市鹤城镇万和、坪山、五星村风貌提升及地质灾害修复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二
各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13页: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7.1
推荐程序
囗本项目不使用评定分离,或不启用推荐程序。
?本项目使用评定分离,启用推荐程序,从候补投标人和未被选中的剩余正式投标人中推荐不超过5名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
7.1.1
推荐入围委员会的组建
囗本项目不使用评定分离,或不启用推荐程序。
?招标人组建推荐入围委员会,成员
5
人。
注: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人员构成可参考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
修改为: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7.1
推荐程序
?本项目不使用评定分离,或不启用推荐程序。
□本项目使用评定分离,启用推荐程序,从候补投标人和未被选中的剩余正式投标人中推荐不超过5名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
7.1.1
推荐入围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不使用评定分离,或不启用推荐程序。
□招标人组建推荐入围委员会,成员
5
人。
注: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人员构成可参考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要求。
二、其他内容不变。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7日
| 日期:2025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