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中心城区横三路建设工程施工澄清文件

项目时间 2025-11-26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 海南省・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市政设施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20,525,000.95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1、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8.1 投标人在近5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验收或完工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司业绩为跨线桥工程含道路改造及桥梁工程,请问是否符合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回复:仅从描述判断可属于城市道路,但具体需以递交的投标文件和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为准。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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