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01全州上塘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补遗书第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
S501全州上塘村委至刘家村段公路改建工程
二、招标编号:
E4500002802005506001
三、现对本项目内容作出如下
补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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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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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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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
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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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
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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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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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1
标段
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
款
号
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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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安全生产费用作为不可竞争报价,不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子目报价(安全生产费用除外)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子目的上限价。评标价得分排序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如投标人某项子目报价(安全生产费用除外),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子目的上限价,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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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2、安全生产费用作为不可竞争报价,不按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5%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子目报价(安全生产费用除外)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子目的上限价。评标价得分排序确定后,评标委员会必须对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如投标人某项子目报价(安全生产费用除外),超过招标人公布的对应子目的上限价,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4、№1标段工程量清单子目号608-7-a交通调查站作为不可竞争报价,按140000.00元填报。不按招标人公布的金额140000.00元填报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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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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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1
标段
、
№
2 标段、
№
3 标段
的
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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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本项目补遗书第
01号上传的
№1
标段、
№
2 标段、
№
3 标段
工程量清单有误,现重新上传
№1
标段、
№
2 标段、
№
3 标段
工程量清单
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本项目
№
1标段、
№
2标段、
№
3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以本次补遗上传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重新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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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更正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
地址:广西桂林市环城南二路
7号
邮编:
541000
联系人:李工
电话:
0773-899198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卓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平山村委北村
174号
邮编:
541003
联系人:蒋裕珍、刘依婷
电话:
18278360891
电子邮箱
:zhuoqun0913@163.com
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公路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卓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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