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pdf
项目时间
2025-11-18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省・工程建筑 环境保护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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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连州市连州镇等五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澄清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清远市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连州市农业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连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委托,就连州市连州镇等五镇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作以下澄清: 1、因招标文件中暂列金额与概算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额的汇总金额不一致,以项目概算工程量清单中汇总金额为准,现澄清:暂列金额为人民币2507202.52元。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均进行相应修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执行。
招标单位: 连州市农业农村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连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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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