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室内装修、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工程
项目时间
2025-11-12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新疆・工程建筑 园林景观 空调通风 建材装饰 智能通讯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室内装修、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6250715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发改投资发[2025]390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招标人为 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石河子市经开区东五路和北八路交汇处
3.项目工程规模: 本项目装修总建筑面积7352.4㎡,其中:审判综合服务中心(西副楼)建筑面积2621㎡;诉讼服务中心建筑面积947.7㎡;审判综合服务中心(东副楼)建筑面积2836㎡;执行事务中心建筑面积947.7㎡。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总建筑面积19199㎡,其中审判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7123㎡;诉讼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38㎡;执行指挥中心建筑面积1038㎡。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6250715001001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室内装修、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工程,【标段工程规模】:本项目装修总建筑面积7352.4㎡,其中:审判综合服务中心(西副楼)建筑面积2621㎡;诉讼服务中心建筑面积947.7㎡;审判综合服务中心(东副楼)建筑面积2836㎡;执行事务中心建筑面积947.7㎡。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总建筑面积19199㎡,其中审判综合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7123㎡;诉讼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038㎡;执行指挥中心建筑面积1038㎡。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6608004006250715001001 |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服务中心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室内装修、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工程 | 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 | 18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应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11月18日 00时00分2.领取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10时30分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10时30分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0512-58188553;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93-2015570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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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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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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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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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石河子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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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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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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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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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石河子市开发区50小区上海商城北三东路8-B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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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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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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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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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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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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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0993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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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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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993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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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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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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