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港务码头绿色低碳智慧升级改造工程YZJ-MTLSSJ-JL监理招标公告
扬子江港务码头绿色低碳智慧升级改造工程YZJ-MTLSSJ-JL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子江港务码头绿色低碳智慧升级改造工程 已由 靖江市数据局 以 靖数备(2025)1 33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年 4月,占用长江岸线 726米,建有 7万吨长江泊位 2个, 1万吨长江泊位 1个及相关配套设施,配置 10台 40吨门机, 1台装船机;六助港港池岸线 517米,建有 1000吨级泊位 6个及相关配套设施,配置 5台 25吨门机。
本工程在码头结构和等级、设计船型、用地范围等均保持不变的条件下,拟对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现有设备设施进行专业化升级改造,建设专业化输送系统、港池装船系统、散货堆场和配套设施,实现绿色低碳化、基础设施数字化、作业流程自动化、管控系统智能化。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1 个标段,即 YZJ-MTLSSJ-JL 监理 标段,招标范围对应本工程的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移交至缺陷责任期内的工程监理、设备监理(含斗轮堆取料机、装船机、皮带机及配套设备制造、运输、现场安装调试、检验、试车、试运转及其他必要的技术服务等)、建立工地试验室、安全监理、环境监理等全部服务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档案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同时协助业主完成工程报建手续、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考核等工作。工程费约人民币 101026 万元 (含建安费概算 61000 万元及工艺设备概算 40026 万元)、联合试运转费 166 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
涵盖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其中总施工期为 24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具体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 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 )投标人 具有下列①②③的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①②③的资质:
①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机电专项监理资质。
3.1.2 业绩要求
自 2021 年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报表交 / 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 至少 完成过 1 项 5 万吨级及以上的码头工程或其配套陆域堆场工程监理项目。
3.1.3 信誉要求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
(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按联合体所有成员中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较低的进行评定) 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监理类) 为C 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人员要求
(1 )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运工程类别),且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以投标报表交 / 竣工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担任过 5 万吨级及以上的码头工程或其配套陆域堆场工程总监业绩。
(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中标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能立即赴本项目任职,且不在本项目以外的项目兼任职务)。
( 4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其近 1 年( 2024 年 10 月— 2025 年 9 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 养老保险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 。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 2019 〕 92 )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 6 种情形、免征缓缴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1.5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
(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 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 3)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7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 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取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4. 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扬子江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靖江市经济开发区六助港2号
联 系 人:戚秀琴(商务) 杨松惠(技术)
电 话:0523-84099869;0523-84099800
招标代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1室
联 系 人:孙志炜
电 话:025-83202728
工作邮箱:zb7chu2@163.com
8.其他
8.1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 2020 〕 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 “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 ” 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24 〕 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单信封)。
8.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 )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 )拟预约单位应进入 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 “ 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 综合服务系统 -“ 投标单位 ”-“ 交通工程 ” ,经 CA 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相关下载 -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 )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 )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 )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 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 登录区中的说明。 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
8.5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 )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 202 5 年 11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 ,预约截止时间: 202 5 年 11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
(2 )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12 月 01 日 09 时 0 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12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188 号) 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
8.7“ 投标文件格式 ” 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 “ 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或签字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 “ 复印件 ” 、 “ 原件 ” 的地方全部修改为 “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 。
8. 8 本项目监督机构为泰州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管理处;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03 号;电话: 0523-86881835 。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