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崀澄清公告(01号).pdf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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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8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阳山县大崀镇、黄坌镇、杨梅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典型镇培育)-大崀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启诚项目管理咨询(清远)有限公司受阳山县大崀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阳山县大崀镇、黄坌镇、杨梅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典型镇培育)-大崀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文件需要澄清的内容作以下澄清。 因招标控制价中的设计费未扣减初步设计费,现需进行扣减,原: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5,779,527.82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24,593,827.82元、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1,185,700.00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107,800.00元)(投标人对建安工程费、设计费进行下浮率报价)最终以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结算价为结算依据。 现修改为: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5,348,367.82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人民币24,593,827.82元、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754,540.00元(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107,800.00元)(投标人对建安工程费、设计费进行下浮率报价)最终以投资审核中心审定的结算价为结算依据。
如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矛盾时,以最新发布的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阳山县大崀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启诚项目管理咨询(清远)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1月5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