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铜系统工艺及数字化升级项目第二次招标正常公告
点击查看 广西金川公司铜系统工艺及数字化升级项目 -- 氧气站氪氙粗制装置设备采购和工艺施工专业分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本招标项目 广西金川公司铜系统工艺及数字化升级项目 已由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代码: 2106-450600-07-01-600287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现进行该项目 氧气站氪氙粗制装置设备采购和工艺施工 专业分包 第二次 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广西防城港市企沙镇金川工业园 。
2.2建设规模: 建设 1套为广西金川公司铜系统工艺及数字化升级项目氧气站配套的氪氙粗制装置及配套存储气化输送设施,为项目提供稳定合格的贫氪氙产品。
2.3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采购施工总承包发包模式。其中 采购内容 为本招标项目所需全部的设备、材料的供货(含倒运装卸); 施工内容 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需要的全部施工内容(本工程土建部分施工内容由总承包单位完成)。投标人承担界区范围内的装置及其配套设施的设备 和工艺管道安装施工、电气安装施工、仪表自控安装施工、单机试车、联动试车、开车直至性能考核合格、对业主培训、协助招标人办理验收等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消防、节能、资产清册等的要求,并对装置的质量、工期、安全等全面负责。投标人需保证装置系统的完整性,确保装置正常运行,产品指标及性能达到设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发包人要求”。
投标人应保证在遵守中国政府各项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人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安全、高效地完成本期氧气站内专业分包内容的建设。工程建设要满足国家现行各项法律法规要求,工程建设过程中及竣工后需满足政府职能部门对工程安全、环保、消防的专项竣工验收要求。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29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1 2 月 2 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 6 年 8 月 6 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3. 投 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点击查看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及以上 或 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及以上资质。
(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的能力;
(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 一级注册建造师 ( 机电 工程专业 ) 执业资格, 同时具备 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点击查看 (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1.2财务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3业绩要求: 近十年( 201 5年 11 月 1 日至今)须具备已投入运行的 1 项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和验收证书为准)。
3.1.4信誉要求:近3年(20 2 2年 11月1日至今) 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被列入 “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zxgk.court.gov.c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其投标资格。各投标人进入“信用中国”查询本企业无不良行为记录,将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3.1.5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接受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领导。
项目经理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造师( 机电 工程专业)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及以上,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负责人考核证为C证并具有中级职称及以上。
3.1.5 其他要求:项目管理机构配齐施工、质量、安全、机械、劳务、 材料、资料等人员。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设备采购和施工管理。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承担主体责任,联合体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之后,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不得将工艺包范围内的设备采购、施工协调的事宜交由工程总承包方或业主,否则按照罚则进行扣罚。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11 月 10 日 18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前在 “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ding.jnmc.com/)首页点击“主体注册”,填写投标企业相关信息后,点击“企业注册”完成投标主体注册。
4.2主体注册完成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首页点击“招投标登录”,选择“用户名登录”或“CA证书登录”进行登录;点击“投标人”选项进入“我的面板”,点击“最新招标项目”,在最新招标项目列表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进入;在“标段信息”面板底部,点击“参加投标”按钮;勾选复选框后点击“投标登记”,填写投标登记相关信息,确定后自动进入投标登记界面,上传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电汇底单(底单须注明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和招标编号)等;点击整条红色记录,点击右上角“提交审批”并点击确定,完成投标登记。
4.3在企业注册、投标登记、CA数字证书办理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0935-5831892电话进行咨询。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11 月 10 日 18 时 00 分前,在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 兰州路 4 号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 21 室 持单位介绍信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亦可在“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投标登记、招标代理构审批通过后,在“金川集团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 ”的“下载标书”栏先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纸质版招标文件与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以货到付款的形式快递至招标文件购买人。 以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 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款项汇至本招标公告第8.2款中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将增 值税发票购买方信息、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件人详细地址 、收件人名称、联系电话等准确 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子邮件信箱。(招标 文件汇款备注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JCZJ-JCGS-202 5 -0 75 )。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点击查看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1 1 月 27 日 9 时 00 分 , 送达地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登录 “金川集团电子招标 投标交易平台 ”首页,点击“远程 开标系统登录 ”后进入“远程在线不见面开标系统”,将电子版 投标文件上传至 “远程在线不见面 开标系统 ”; 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或邮寄至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8 0号金川集团采购供应 中心办公楼一楼大厅 ), 收件人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 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和金川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jnmc.com/)上发布。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金川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北京路 31 号
邮 编: 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曾祥荣 189********2725
张连杰 181********1230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金川集团金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兰州路 4号
邮 编: 737100
联系人及电话: 李明光 151********2866
闫杰本 180********9381
电子邮件: 180********9381@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金川路支行
账 号: 62001610101050475852
202 5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