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TCZX-202510FJ-571001001)招标公告
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 项目名称 ) 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EPC 总承包 (标段名称)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CZX-202510FJ-571001001
本招标项目 通城县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已由 通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以 隽发改审批【 2025 】 320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通城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申请上级资金 、企业自筹及市场融资 ( 资金来源 )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通城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通城经济开发区 。
建设规模: 项目将分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 (1) 恒鑫实业项目地块 1-3 ; (2) 规划市政道路; (3) 石背寺生态改造项目。二期建设内容为: (1)1#-4# 产业园; (2)2# 停车场。三期建设内容为: (1) 铁柱集中配套安置房; (2) 防护绿地、绿地公园、湿地公园。其中 1# 产业园用地面积 47798.01 ㎡,建筑面积 92253.77 ㎡; 2# 产业园用地面积 48500.88 ㎡,建筑面积 70929.92 ㎡; 3# 产业园用地面积 41393.41 ㎡,建筑面积 81865.60 ㎡; 4# 产业园用地面积 59236.27 ㎡,建筑面积 87823.10 ㎡;恒鑫实业项目地块 1 用地面积 47507.52 ㎡,建筑面积 54722.55 ㎡;恒鑫实业项目地块 2 用地面积 42366.24 ㎡,建筑面积 63839.49 ㎡;恒鑫实业项目地块 3 用地面积 28665.21 ㎡,建筑面积 39574.94 ㎡;铁柱集中配套安置房建筑面积 15326.30 ㎡,用地面积 51163.71 ㎡,其中安置点占地面积 16849.71 ㎡、预留安置区占地 13266.02 ㎡、居民点整治提升区占地 21047.98 ㎡;防护绿地用地面积 7567.23 ㎡;绿地公园用地面积 3210.89 ㎡;湿地公园用地面积 55588.94 ㎡;石背寺改造项目景观铺装面积 2447.47 ㎡ # 停车场用地面积 7650.23m2 ;规划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石背寺路、公园路、和尚源路、铁柱路、冲塘屋路、新塘路,次干路总长 3.08km ,支路总长 1.82km ,道路总面积 122781.67 ㎡。企业投资部分内容为自建厂房、办公楼及购买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全部内容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和范围从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即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现场通临时用水、现场通临时用电以及现场通临时道路)起,直至工程竣工完成交钥匙使用。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划分: 共划分 1 个标段 。
计划工期: 1800 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2025 年 12 月 10 日 。
合同估算价: 该项目立项估算金额为 506355.13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 187755.55 万元(具体以财评结果为准) 。
2.3 其他: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由招标人的定标委员会采取票决数量法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基本资格: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能力;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资质要求 ( 1 ) + ( 2 ): ( 1 )施工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设计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类似业绩: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五年)具有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项目投资金额在5 0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 0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类似项目工程总承包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5 0000 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设计业绩、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书,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均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注: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满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由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的,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施工负责人:①建筑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函),提供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②市政施工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提供近半年内任意 1 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 接受或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应具有上述要求的设计和施工资质。 (2)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4 家。 (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 联合体各方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6) 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7) 若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以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其余内容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
3. 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 具体数量 ) 个标段投标, 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注册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01 日 至 2025 年 11 月 07 日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 CA (标信通)或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58.52.132.225:8082/suite/login ), 在所投标段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常见问题—如何投标)。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 。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已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 是 □否点击查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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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通城经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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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大坪乡坪山村高新孵化园研发楼 8-9 楼 |
地 址: 通城县隽水镇白沙新区 1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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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437400 |
邮 编: 43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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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葛先生 |
联 系 人: 湖北隽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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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0715-4331083 |
电 话: 0715-4060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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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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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0 月 31 日
备注:
1.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同时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 (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