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5-10-31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陕西省・工程建筑 环境保护 机械设备 园林景观 建材装饰

1.招标条件

本招 2025年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已由 中共大荔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 下达 2025年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计划的通知 》( 荔农 工办 发〔 2025 1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荔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大荔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

2.2工程规模: 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 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投资总额: 504.17 万元

2.4计划工期:

2.5 标段 划分:

标段 1: 标段 名称: 2025年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施工标段。

标段 编号: 陕利招字【 202 5 - 10 - 30-sg 标段 类型:施工

标段 2 标段 名称: 2025年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监理标段

标段 编号: 陕利招字【 2025】-10-30-jl 标段 类型 监理。

2.6招标范围:

标段 1: 2025年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 2: 2025年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 的施工阶段 监理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标段 2:本次 监理 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质量事故 。其中, 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3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陕西省外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可查询;

(3)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基本信息须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4)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中有犯罪行贿记录,须提供查询截图;

(5) 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6)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2 5 10 31 15时00分 202 5 11 0 6 17时00分 (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含节假日

5.2 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 售后不退

各投标人须持 介绍信、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企业法人办理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及202 5 年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在 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渭南市临渭区审计小区东座 301室) 获取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不接受邮寄方式,仅支持现金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 5 11 21 14 00 分,地点为 渭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乐天大街西段与渭清路十字东北角依林园三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体发布。

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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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荔县农业农村局

    址: 大荔县北环路 78号

人: 邓蕊

      话: 18791355698

     /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渭南市临渭区审计小区东座 301 室

      人: 敏歌

         话: 0913-2056859

         17794121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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