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镇城乡融合(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次)答疑文件

项目时间 2025-10-29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 广东省・工程建筑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36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0,159,614.47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六镇城乡融合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次) 答疑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六镇城乡融合 (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第三次) 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与澄清书,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1 、招标文件 P3 暂列金(统一报价)为¥ 410159.34 元,暂估价(统一报价)为¥ 362400.00 元与《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暂列金为¥ 447073.68 元,暂估价为¥ 327000.00 元不相符,请问投标文件《经济标书》中以哪个报价为准?《商务标书》中《投标函》的 暂列金额与暂估价填写哪个金额

答: “暂列金(统一报价)为¥ 410159.34 元 ;暂估价(统一报价)为¥ 362400.00 元”均为税前造价;“《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 5. 暂列金”包含“ 5.1 暂列金: 447073.68 ”和“ 5.2 暂估价: 327000.00 ”,皆为税后报价;具体报价金额将以本答疑公告附件形式一同公布,投标人在编制《经济标书》时,涉及到“暂估价及暂列金”报价金额的,按照附件中给出的金额进行报价。

《商务标书》中《投标函》 暂列金额与暂估价 按照招标文中给出的税前报价即 暂列金(统一报价) 为¥ 410159.34 暂估价(统一报价)为 362400.00 ”填写。

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 乳源瑶族自治县金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象龙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 10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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