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货装异地车间练功场培训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项目时间 2025-10-24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陕西省・交通运输 原材料 机械设备 电力电子 政府采购

宝鸡货装异地车间练功场培训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JZJJF20251029610409a)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鸡货装异地车间练功场培训设备购置招标人为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铁路物流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职教经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宝鸡货装异地车间练功场培训设备购置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铁路物流中心宝鸡货装异地车间练功场培训设备购置项目XAJZJJF20251029610409a采购明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包件1: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
(3)投标人所投产品无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国家税务局网站截图),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提供提报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提报国家税务局财务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专用章。新成立单位须提供成立(注册)后此条款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由于设备维修服务特殊性,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至少两个同类型供应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页,供货的增值税专用分发票)。
(6)专业资质:
①投标人须具备熟练作业能力的操作人员及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电工证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附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等。
(7)本招标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24日 19:00至 2025年10月30日 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宝鸡货装异地车间练功场培训设备购置:1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1月18日 14:30,地点为 陕西省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第二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铁路物流中心

地 址: 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金水路9号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 029-82325383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邮 编: /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29-82324247、82324241

传 真: /

电子邮件:sxtxztb@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 号: 3700022009200071120



9. 其他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9-82324247、029-82324241
电子邮箱:sxtxztb@163.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铁路物流中心联系电话:029-82325383
纪检监督电话:029-82324171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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