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房建公寓段2025年房建供水设备病害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武威房建公寓段 2025年房建供水设备病害整治项目 公告
招标编号: GCPYF-WWFJGYD2025GSSB
1.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根据 《 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关于张掖西等站房屋资产处置事宜的复函》兰新铁运管函 [2025]243号、《关于委托武威房建公寓段安装计量水表的函》敦铁运营函[2025]87号要求,由我段对张掖西站安检房屋拆除及地面整治项目和敦煌线7处水井取水计量器整治项目组织实施 , 现 委托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进行 代理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 武威房建公寓段 2025年房建供水设备病害整治项目 。
工程地点: 张掖西站、瓜州、四农工场、龙口坝、芦草河、甜水井、苏干湖、当金山侧 。
建设工期: 20天 。
2.2工程范围
武威房建公寓段 2025年房建供水设备病害整治(详见附件)。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划分为 2 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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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工程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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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 |
武威房建公寓段 2025年张掖西站安检房屋拆除及地面整治 |
1.拆除张掖西站安检房屋(钢结构)148㎡;2.大理石地面拆除恢复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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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敦煌线 7处水井取水计量器整治项目 |
敦煌线 7处(瓜州、四农工场、龙口坝、芦草河、甜水井、苏干湖、当金山)水井取水计量器整治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3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4投标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国铁采购平台中无不良信息。投标人须信誉良好,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要求整改或处罚期内的企业不接受投标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10月24 日 18 时 00分至2025年 10 月 29 日 18时00分, 在 GCPYF2025@163.com 邮箱发送报名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加盖了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报名( 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并在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 1400号,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不收取个人账号汇款,缴费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付款凭证同报名资料发送至报名邮箱 。
单位名称: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62000071037738X9
开户行:中国银行兰州市铁路支行
银行账户: 1040738324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 11 月 7 日 9 时 30分至2025年 11 月 7 日 10 时 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1 月 7 日 10 时 00分,地点: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 40号印务所3楼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 “国铁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网站发布。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招标人: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武威 房建公寓段
招标人地址: 武威 市 武南镇迎宾社区武南街 221号
联系人: 白 鹤
联系电话: 09 35 - 592314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铁路新村东街 1400号,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编: 730000
联系人:蒲 工
电话: 0931-4925333
电子邮件: GCPYF2025@163.com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纪检: 0931-4925679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仲工
电话: 0931-4928020
邮箱: ljgs291776015@163.com 点击查看
8. 异议受理方式
8.1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
仲工 电话: 0931-4928020 邮箱: ljgs291776015@163.com 点击查看
8.2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异议受理须知:
8 .2.1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 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七)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 .2. 2 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 异议所涉及采购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 异议提出人 不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采购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 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 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 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 异议人 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甘肃陇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