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期)施工监理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各投标人 :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期)施工监理 于 202 5 日 10 月 16 日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 内容 作如下 更正 :
-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2.4 ( 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
原文 |
现修改为 |
|
项目获奖( 6分) 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建筑工程项目: (1)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 4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 2)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 ( 3)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 6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 |
项目获奖( 6分) 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建筑工程项目: (1) 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 4分; ( 2)获得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 ( 3)获得市级奖项的,每项得0.5分。 本项合计最高得 6分。 注: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不重复计算。 |
其他内容不变。
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办事处
202 5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