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削减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复评过程及结果公示

项目时间 2025-10-15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广东省・环境保护 机械设备 水电燃气 工程建筑 园林景观

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削减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于 2025年 9 23日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丰 分中心完成评标工作,并于 2025年 9 2 4 日至 9 2 7 日进行中标候选人和评标过程及结果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025年 10 13 日, 招标人(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及招标代理机构(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丰 分中心,组织原评标专家对 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削减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复评。

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丰 分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人员到达评标会场。

二、复核依据资料:

1、《招标公 告》、《招标文件》、《 招标恢复、最高投标限价补充及延期公告 》、《 答疑公告

2、《异议书》、《招标暂停公告》、《异议受理通知书》、《关于要求组织招标评标委员会复核异议的通知》

三、复核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在从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丰 分中心的电脑下载广州华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融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装备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

、本次复核由招标人于 202 5 10 13 日召集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名单如下:

评委代码

已取得的职称

专业

 

评委

高级工程师

建筑、市政

组长

评委

工程师

造价


评委

正高级工程师

市政


评委

高级工程师

市政


评委

工程师

市政、经济


五、评标委员会对《异议书》中 广东省广业装备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商务部分被异议部分进行复核,异议书全体评委复核意见为:

序号

异议

复核意见

1

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本公司 (广东省广业装备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了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削减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投标,该项目于2025年9月23日11:00开标,并于2025年9月24 日16:30公示评标报告。公示结果中我司商务得分(21.00分)与我司预估分数存在较大差异,在此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核商务部分分数。

相关请求及主张:申请复核商务部分分数。

经复核,商务部分分数按原评审结果。

六、经评标委员会复核:

异议事项描述: 经复核,商务部分分数按原评审结果。

 

 

招标人(盖章):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2025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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