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削减工程 (设备采购及安装)更正文件

项目时间 2025-10-15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所属地区 广东省・环境保护 机械设备 水电燃气 工程建筑 园林景观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5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3,518,600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削减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于 2025年 9 23日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丰 分中心完成评标工作,并于 2025年 9 2 4 日至 9 2 7 日进行中标候选人和评标过程及结果公示。在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的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暂停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2025年 10 13 日, 招标人(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及招标代理机构(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丰 分中心,组织原评标专家对 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削减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复评。

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丰 分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人员到达评标会场。

二、复核依据资料:

1、《招标公 告》、《招标文件》、《 招标恢复、最高投标限价补充及延期公告 》、《 答疑公告

2、《异议书》、《招标暂停公告》、《异议受理通知书》、《关于要求组织招标评标委员会复核异议的通知》

三、复核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标,在从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新丰 分中心的电脑下载广州华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苏融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装备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

、本次复核由招标人于 202 5 10 13 日召集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名单如下:

评委代码

已取得的职称

专业

 

评委

高级工程师

建筑、市政

组长

评委

工程师

造价


评委

正高级工程师

市政


评委

高级工程师

市政


评委

工程师

市政、经济


五、评标委员会对《异议书》中 广东省广业装备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商务部分被异议部分进行复核,异议书全体评委复核意见为:

序号

异议

复核意见

1

提起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本公司 (广东省广业装备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了新丰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氮削减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投标,该项目于2025年9月23日11:00开标,并于2025年9月24 日16:30公示评标报告。公示结果中我司商务得分(21.00分)与我司预估分数存在较大差异,在此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核商务部分分数。

相关请求及主张:申请复核商务部分分数。

经复核,商务部分分数按原评审结果。

六、经评标委员会复核:

异议事项描述: 经复核,商务部分分数按原评审结果。

 

 

招标人(盖章):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新丰县市政工程公司

                                          2025 10 15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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